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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1-00558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1-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度重点工作半年度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21-07-12 10:44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重点工作

任务

目标任务

工作举措

完成情况

责任

单位

存在

问题

下一步

打算

1

大力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谋划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建设创新策源地,谋划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1.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

2.协助编制《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十四五”规划》。

3.以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制定《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

1.4月15日,省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第七次联席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6月21日,厅党组会、厅务会审议通过,将抓紧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6月28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印发。

3.多次赴科技部沟通对接,会同杭州市、省发展改革委形成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和行动计划初稿,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成果处

规划处

1.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做好印发实施准备工作。

2.会同杭州市、省发展改革委深化完善建设方案,继续推进综合性科学中心创建工作。

2

深入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联动推进G60(浙江段)、宁波甬江、温州环大罗山、浙中等科创大走廊建设。

1.推动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加快建设。

2.推动科创大走廊加快建设,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1.推动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探索先行先试政策。

2.制定《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行动计划》。

3.推动编制《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规划》《浙中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

4.培育建设台州湾科创走廊。

1.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已分别印发年度工作计划。

2.形成《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行动计划》初稿。

3.4月1日,《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规划》正式印发。

4.会同金华市修改完善《浙中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已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成果处

1.结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积极探索并争取国家自创区先行先试政策落地。

2.印发《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行动计划》。

3.联合发布并推动《浙中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落地。

4.推动编制《台州湾科创走廊发展规划》。

3

提升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创新水平,组建甬江、瓯江等省实验室,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打造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力量,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

1.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

2.建设甬江、瓯江等省实验室2 家。

3.建设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

4.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20家。

1.发挥之江实验室理事会秘书处作用,加强上下协调对接。

2.加强向科技部汇报,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

3.完善甬江、瓯江等实验室建设方案,按照“成熟一家、启动一家”要求做好挂牌工作。

4.与省实验室签订5年建设期责任书,加强管理服务。

5.做好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

1.多次赴科技部、中国工程院、相关国家实验室等汇报对接,之江实验室已成为国家实验室基地,广州、临港国家实验室建设方案中明确支持建设浙江基地,西湖实验室、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等积极争取通过承担重大项目等多种方式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

2.1月,科技部批复我省建设省部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与风险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

3.3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甬江实验室等浙江省实验室的通知》,批准建设甬江实验室、瓯江实验室。

4.已完成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

基础处

1.召开之江实验室第三次理事会,推进实验室建设,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2.加强与科技部、相关国家实验室等汇报对接,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优势科研力量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支持跟踪浙江大学、中电海康集团等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

3.印发甬江、瓯江省实验室建设方案,督促加快实质性建设。修改完善海洋、能源、航空、农业等领域省实验室建设方案,早日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评审、认定等工作。

4

深入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等计划,开展400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

实施400项“尖峰、尖兵、领雁、领航”重大攻关专项,力争取得100项自主可控进口替代成果。

1.梳理“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两张清单。

2.制定《关于推进“四位一体”创新资源配置机制 完善科技计划体系的若干意见》。

3.做好年度“尖峰、尖兵、领雁、领航”攻关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和组织实施工作。

1.做好双月进度报送和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工作,今年以来迭代梳理形成两批63项关键核心技术倒逼清单和两批35项重大科学问题引领清单,取得进口替代成果62项(累计135项),34项成果成功实现转化。相关工作获郑栅洁省长批示肯定。

2.推动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改革,完成年度“尖兵”“领雁”攻关计划项目指南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启动年度“尖峰”“领航”攻关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规划处

高新处

社发处

农村处

基金办


1.完善“四张清单”“双月看进展、年度看成效”工作机制。迭代“四张清单”,每两个月向省政府报告进展,定期通报,年底“回头看”。

2.改革科技项目管理方式。出台改革科技计划体系的若干意见,完善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机制。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不设门槛、限时攻关,以成果论英雄。

3.实施400项以上“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攻关计划项目。

5

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新增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技术创新中心5家、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

1.组建10个左右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

2.新增省技术创新中心5家,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

1.制定组建创新联合体工作举措,鼓励各地开展试点。

2.制定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指引,组建首批省技术创新中心。

1.制订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省级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的通知》,明确总体要求、组建条件、组建程序、支持方式等内容。

2.省市县联动组织开展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导相关企业编制完善建设方案。

3.围绕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和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凝练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推动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挂帅”,开展协同攻关。

4.3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厅正在抓紧编制工作指引,并指导拟创建单位修改完善建设方案。

5.基本完成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抓紧启动申报。

高新处

1.推动组建10个左右省级创新联合体“揭榜挂帅”,开展协同攻关。

2.印发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工作指引,逐一指导相关企业等完善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早日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认真做好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申报、评审、认定等工作。 

6

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

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高新技术企业培训,修订《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细则。

1.已起草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知,正在部门会签中。

2.1-6月,全省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6387。

高新处

1.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审等工作。

2.扎实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备案等工作。

7

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全年实现技术交易额1000亿元。

加快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打造线上线下、有形无形、国际国内一体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系统,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平台体系,全年实现技术交易额1000亿元。

1.推进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系统。

2.推进“招拍挂股改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3.做好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验收工作。

1.推进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建设,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科技成果、技术需求、科技服务等要素资源,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国内国外一体的技术交易市场。

2.联合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明确市场导向、赋权放权、宽容失败、尽职免责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导向。

3.1-5月,全省技术交易总额达539.9亿元,同比增长68%。

成果处

1.上线运行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

2.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招拍挂股改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3.做好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验收相关工作。

8

构建绩效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整合设立省科技创新基金并推动市场化运作,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

1.深化科技计划体系和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改革,促进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构建绩效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

2.评选2个以上科技创新工作实绩突出的市、县(市、区),授予“科技创新鼎”。

1.制定《关于推进“四位一体”创新资源配置机制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和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

2.制定《关于深化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的意见》《浙江省授予“科技创新鼎”实施细则》。

3.完成2020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技创新鼎”评选工作。

1.形成《关于推进“四位一体”创新资源配置机制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和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初稿。

2.3月2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的意见》;4月2日,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授予“科技创新鼎”实施细则》。

3.已完成2020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技创新鼎”评选工作,6月4日,省委、省政府发文,首次授予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和杭州市滨江区、杭州市余杭区、温州市瓯海区、德清县、嘉善县、新昌县等9个市、县(区)“科技创新鼎”,并在6月15日的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举行了授鼎仪式。

规划处

法规处

修改完善《关于推进“四位一体”创新资源配置机制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和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抓紧印发实施,推动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

9

共同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1.出台实施《浙江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2.牵头承担不少于20项国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联合解决不少于30项我省关键核心技术。

3.指导出台嘉善县长三角创新券通用通兑实施细则。

4.引进区域内1-2家“双一流”高校或知名科研院所来我省共建创新载体。

1.分解落实科技部印发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出台我省专项行动方案。

2.优先支持长三角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

3.指导嘉善示范区开展创新券通用通兑工作。

4.与复旦大学签约共建复旦大学嘉善研究院,与中科院上海分院等签署合作协议。

1.《浙江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已报送省长三办,近期将印发。

2.编制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优先支持长三角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攻关。

3.指导嘉善出台了《嘉善县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实施细则(试行)》,推动科技创新券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及马鞍山市试点通用通兑。

4.“上海大学(浙江)高端装备基础件材料研究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嘉善创新中心”签约落地。

合作处

1.印发实施《浙江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2.推进嘉善与复旦大学签约共建复旦大学嘉善研究院。

省科技厅会办重点工作任务半年度进展情况表(17项)

重点任务

目标任务

工作举措

完成情况

责任

处室

存在

问题

下一步

打算

1

继续推进开发区优化提升,打造5个高能级战略平台。

1.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2.推动以科创走廊和高新区为主体创建高能级战略平台。

1.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评价办法》。

2.加快工业强县省级高新区全覆盖进程。

3.推动台州、舟山、金华升级国家高新区进程,启动丽水高新区升级国家高新区工作。

4.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和杭州高新区争创高能级战略平台。

1.6月10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形成《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3.富阳、温岭、慈溪、余姚等工业强县启动高新区创建工作。

4.对接科技部,推动金华高新区实地调研事宜,启动丽水高新区升级工作。

成果处

1.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评价办法》。

2.争取科技部实地调研金华高新区,指导完善丽水升级国家高新区方案。

3.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和杭州高新区争创高能级战略平台。

2

从破除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入手,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创意设计、商务会展等高端服务业。

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征集现代服务业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需求,编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组织开展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和组织实施工作。

1.编制发布了《浙江省现代服务业技术“十四五”规划》。

2.征集年度现代服务业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编制现代服务业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

高新处

做好现代服务业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

3

实施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行动,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与经济增速基本同步。

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1.落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供电费用优惠政策。

2.加强2021年度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管理。

3.1-5月,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达28.9%,高于固定资产投资12.1个百分点。

已发布2021年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第一批优惠项目名单。

高新处

1.继续征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报需求,定期发布优惠项目名单。

2.会同市县科技部门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管理,及时做好投资项目增补、跟踪服务等工作,完善项目库。

4

千方百计招引大项目好项目,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导向作用,引导资金投向重大科创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化产业链等重点领域,全年“六个千亿”产业投资达到6000亿元以上,其中重点技改投资1500亿元。

1.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2.完善省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制定《关于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 支撑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意见》,完成省创新引领基金布局,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1.落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供电费用优惠政策。

2.加强2021年度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管理。

3.制订完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的相关政策文件和省产业基金(科技创新类)运作方案。

4.广泛征集投资项目,建立科技创新基金投资项目储备库,以直接投资、定向基金等方式投资布局一批项目。

1.已发布2021年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第一批优惠项目名单。

2.研究制订《关于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 支撑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意见》。

3.修改完善《浙江省产业基金(科技创新类)运作方案》,起草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广泛征集投资项目,建立科技创新基金投资项目储备库。

4.推进第三批创新引领基金合作机构签约工作。

高新处

规划处

1.继续征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报需求,定期发布优惠项目名单。

2.会同市县科技部门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管理,及时做好投资项目增补、跟踪服务等工作,健全完善项目库。

3.完善《关于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   支撑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产业基金(科技创新类)运作方案》。

4.完善科技创新基金投资项目储备库,以直接投资、定向基金等方式投资布局一批项目。

5.完成第三批创新引领基金合作机构签约工作,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5

大力发展港航物流,海洋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现代渔业,滨海旅游等产业,推进甬台温临港产业带建设,打造智慧海洋工程,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1.支持海洋高端装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2.加强近岸污染防治科技支撑。

3.加快建设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在生物医药领域组织实施50项以上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1.编制海洋技术发展专项规划。

2.梳理海洋领域“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两张清单。

3.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予以支持。

4.启动近岸污染防治应急科研攻关项目。

5.在生物医药领域组织实施50项以上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快取得一批自主可控标志性成果。

1.编制完成《浙江省海洋技术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

2.梳理完成海洋领域“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两张清单。

3.编制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拟单独设立海洋科技专题,围绕海港与海洋工程技术、海洋智能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予以支持。

4.联合海洋二所启动近岸污染防治应急科研攻关项目,围绕近岸海域富营养化高效治理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开展攻关。

社发处

做好海洋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

6

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紧扣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加快发展全产业美丽生态经济。推进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和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改革。

1.加大对生态环境关键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

2.推进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全年新建10家左右。

1.编制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专项规划。

2.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编制《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

3.梳理生态环境领域“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两张清单。

4.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予以支持。

5.开展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

1.编制完成《浙江省生态环境技术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

2.已印发《浙江省碳中和碳达峰行动方案》。拟就该领域重点研究方向,以揭榜挂帅形式组织实施科研攻关项目。

3.迭代梳理生态环境领域“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两张清单。

4.编制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拟单独设立生态环境专题予以支持。

5.积极筹划第四批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

社发处

1.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

2.做好第四批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

7

全面实施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扩面增量,用好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发展创业投资,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深化科技金融结合,开展与省银保监局,以及中、工、农等银行的战略合作。

1.推进与省银保监局、金融机构合作,支持合作银行参与省内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2.积极引导合作银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科研创新能力强、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优质科技型企业。

已完成与省银保监局、中、工、农等银行战略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召开座谈会谋划落实科技金融改革举措。

规划处


积极与省银保监局、中、工、农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进金融机构支持省内科技型企业。

8

实施凤凰行动升级版,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加大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力度,新增上市公司50家以上。引导各类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破产制度改革。

开展“凤凰行动”科技金融服务基层培训,支持科技企业上市。

1.组织举行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培训会。

2.面向创投协会会员单位征集科创板推荐企业,助推企业上市。

开展科创板推荐企业征集工作。

规划处


1.对接温州市、德清县、长兴县等,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培训活动。

2.加快征集科创板推荐企业。

9

千方百计培育引进高端人才,新增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0个。

1.新引进培育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0个。

2.遴选支持省“计划”杰出、科技创新和创业领军人才95名。

3.新引进资助省海外工程师150名。

1.深入实施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省“计划”、省海外工程师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

2.会同有关地方根据产业需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搭建供需平台,加大人才供给力度。

1.已开展年度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省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

2.优化引才环境,在金华召开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一件事”办理现场会。

3.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在嘉兴、绍兴、台州等地组织三大科创高地海外高端人才技术对接活动,26个国家的17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参加,其中30多个人才项目在活动现场举行了签约仪式,102位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企事业单位达成合作意向。组团赴深圳参加第19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围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先进制造四个领域推出“揭榜挂帅”项目87个,榜单金额超过6亿元。

外专局

1.按照省委人才办的统一部署,开展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省“计划”遴选工作。

2.精心组织百名外国专家“云签约”等活动。

10

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形成量大面广的新技术融合应用场景。

组织实施工业互联网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征集工业互联网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需求,编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做好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和组织实施工作。

1.编制《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专章部署工业互联网技术发展。

2.编制年度工业互联网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高新处

做好工业互联网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

11

大力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推动标志性产业链做长做宽、做优做强,提升龙头企业引领力,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60个以上,构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50家以上,加快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实施400项“尖峰、尖兵、领雁、领航”攻关项目,形成进口替代成果50项左右。

1.梳理产业创新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

2.组织实施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迭代梳理进口替代攻关成果。

1.已凝练形成两批共63项“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清单”和35项“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清单”。

2.征集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

3.今年以来新形成62项进口替代成果,34项成果实现转化。

高新处

1.面向全省征集“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和重大标志性成果,迭代梳理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清单、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清单、国产替代清单、成果转化清单“四张清单”。

2.认真做好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全年立项实施400项以上。

12

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推广应用新智造模式,建设一批“未来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组织实施新智造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1.征集新智造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需求,编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做好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和组织实施工作。

1.编制《浙江省先进制造与装备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

2.征集年度新智造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编制新智造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

高新处

做好新智造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

13

建立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并实施定期发布机制,新增单项冠军企业2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00家、“隐形冠军”50家。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单项冠军”50家。

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统筹推动科技企业培育与“单项冠军”企业培育。

开展“单项冠军”企业科技创新情况分析。

高新处

积极配合经信部门开展“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作。

14

全力推进8个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发展10个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启动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省。

加大医学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组织实施一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在医学科技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快取得一批自主可控标志性成果。

编制年度生物医药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南。

社发处

做好生物医药领域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

15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做大做强现代种业企业。

1.收集和保存农业种质资源200份以上。

2.鉴定评价种质资源150份以上,筛选或创制优异新种质材料50份以上,育成农业新品种30个以上。

3.建成各类动植物种质资源圃、资源库等5个以上。

1.组织实施省“十四五”农业新品种选育专项,建立水稻等12个育种协作攻关组。

2.加强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优异种质资源的挖掘、创制。

3.加强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技术研究。

1.围绕种业产业现状和需求,凝练“十四五”育种专项重点攻关方向和任务,确定了重点攻关领域和牵头单位。

2.编制起草“十四五”育种专项课题指南,组织行业部门和省内外专家论证指南内容。

3.发布指南并组织申报,各协作组收集汇总申报课题并组织专家评审。

4.组织行业部门和省内外专家对协作组评审提交的课题进行评审。

农村处

1.研究制定“十四五”农业新品种选育专项课题设置和经费分配方案。

2.做好育种协作组课题论证、立项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3.编制“十四五”农业新品种选育总体方案,启动实施育种专项。

16

加快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垃圾分类成果,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新增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0万吨。

加大对垃圾资源化处理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

1.启动垃圾分类应急攻关项目。

2.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予以支持。

已启动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应急攻关项目,聚焦易腐垃圾末端处置工艺水平提升和资源化产物出路难等问题开展科研攻关,制定易腐垃圾有机肥施用安全标准。

社发处

做好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应急攻关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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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行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予以支持。

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领域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凝练相关技术需求。

社发处

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领域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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