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1-00602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1-08-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激励高校及科研院所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科技研发支持的建议
浙科提〔2021〕239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金50号建议的答复
葛炳灶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金50号建议《关于激励高校及科研院所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技术研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强化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的有关情况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和重视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工作,不断完善政策、工作、服务体系,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产学研合作政策体系
省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修订《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为我省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法制保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人才新政”“科技新政”等政策意见,省级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文件,基本形成各有侧重、衔接配套的政策体系。全省78所高校和全部省属科研单位完成制修订本单位科研项目、资金、人员和成果转化等管理办法,有力地促进法规政策落地落细。比如,浙江大学出台了《浙江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暂行)》《关于教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学校、学院、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鼓励和支持学校科研人员深化产学研合作。
(二)强化引导扶持,建立产学研合作工作体系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做强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进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优化整合、提升能级,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省科技厅印发《关键核心技术与进口替代应急攻关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广泛征集并凝练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清单,建立省级应急攻关项目池,引导支持企业牵头、产学研紧密结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目前,已布局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51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688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5303家。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发放创新券,增加产学研合作的“粘性”。目前,创新资源地图共集聚创新载体13764家,整合大型科学仪器设备11000余台;累计发放创新券38.7亿元,共有4000多家载体为3万余家企业提供各类科技服务14.6万次。
(三)营造良好生态,深化产学研合作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制订关于加快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会同省教育厅、浙江大学成立省高校院所技术转移联盟,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产学研合作服务。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进人才链、创新链、生态链、服务链、金融链、产业链“六链”融合,打造一站式创新服务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累计建设省级综合体138家,共集聚创新服务机构5494家,基本实现传统块状经济和现代产业集群“两个全覆盖”。
二、落实建议的主要举措
针对建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结合实际工作,并综合省教育厅的会办意见,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完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
一是推进科技与产业创新双联动。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滚动迭代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攻关计划,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跃升,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二是谋划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由省级层面主动设计,设区市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依托创新能力突出的领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创新资源,布局建设综合性或专业化的省技术创新中心。三是强化优势创新力量协同。支持领军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采取研发合同制、项目经理制、“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形式,吸引国内外创新力量开展联合攻关,构建“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协同创新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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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支持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一是健全面向市场的科研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探索打造“高校+企业+区域”“三元一体”式双创示范地“共建共享”体制,并将师均横向科研经费作为高校分类考核评价标准的重要指标,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二是完善面向企业培养科技人才机制。引导高校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学科建设“三位一体”,完善应用型教育体系全面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到市县设立应用技术研究院,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十四五”期间建设50个左右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三是实施知识价值分配导向政策。深入实施《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探索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所得税延期缴纳等政策措施,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企业转移转化。
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
一是推广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引导高校院所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深化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推广“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全球创新资源协同破题”的项目形成机制和产学研合作零距离对接模式。二是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挂牌交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新科技成果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职务发明披露制度,按照职务科技成果“应挂尽挂”原则,梳理科技成果资源,发布科技成果目录,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三是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加快建设“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和“网上技术市场3.0版”,推进“浙江拍”线上线下融合。联动实施“招、拍、挂,股、改、投”6大技术要素市场化手段,进一步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强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精准对接,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要素保障。
以上是我厅综合省教育厅意见后提出的办理意见。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法规处 王少新
联系电话:(0571)87051064 传 真:(0571)87051064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3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教育厅,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1年7月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