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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1-00592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1-08-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生态体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 2021- 08- 04 10: 4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1〕206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第10号提案《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生态体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收悉,现答复如下: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也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为主线,将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的重中之重。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着力贯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径

 

一是依托双创孵化平台加速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建设一批符合区域产业特色,能提供全链条、一站式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目前,全省建有省级孵化器122家、省级备案众创空间417家;国家级孵化器95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154家;已认定备案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69119家。二是引导科小企业成长壮大为高企。根据行业特征、技术领域、企业规模等排摸梳理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清单,指导各地建立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库,培育壮大一批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针对性开展精准扶持和服务。2020年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450家,累计69119家。三是推动高企成长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推动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目前已有257家企业纳入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库,其中44家已认定为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

 

(二)持续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是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全面推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学仪器进口减免税等政策。联合税务、统计等部门重点打造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2019年全省共有29495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同比增长34%;加计扣除额达1429.1亿元,同比增长20.9%;引导企业研发投入1833亿元。二是积极推动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2020新培育国家企业技术中心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1家,累计已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1688家、省级高企研发中心5303家。

 

(三)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专业化技术经纪人培训。2013年起,我省每年财政投入100万元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截至目前已累计举办技术经纪人培训班77期,颁发技术经纪人证书8679人次。二是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从2010年起,我省开始实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工作,并印发了《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27家,省级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01家。三是充分发挥省高校院所技术转移联盟作用。2020年7月,由浙江大学牵头成立省高校院所技术转移联盟,目前已有89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34家科技型企业、21家科技中介和创投机构加入联盟。着力打造创新资源协同共享平台,集聚一批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资源,提升联盟及其会员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共同体。

 

(四)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供给

 

一是着力提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服务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建设省市县三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90家,其中省级138家,已覆盖全部11个设区市和80个的县(市、区)。通过绩效考核评价,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进大型仪器面向企业开放共享。推进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浙江省大仪设备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的全部门协同、全过程服务、全周期管理。目前,创新资源地图共集聚创新载体13764家,整合3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11000余台(价值超110亿元)。三是大力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上线“创新券申领”智能秒办事项,积极探索创新券实现跨省支付。目前已累计发放创新券38.7亿元,共有 4129 家载体为3.1万家企业提供各类科技服务14.6万次。四是完善技术转移平台体系。上线新版技术合同交易登记和科技成果登记信息系统。2020年度全省技术交易总额1527.68亿元,3360个授权发明专利实现产业化。五是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获批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唯一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实现质押登记实时办理和 T+1 出证。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超过 120 亿元。建立重点科技企业清单、重点项目清单和培育库(“两单一库”);指导台州(路桥)开展数字赋能初创期科技企业金融服务试点。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出的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创新投入的质量、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环境、优化人才创新环境、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以及全流程金融服务体系等5方面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充分吸收,围绕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生态体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着力提升企业创新竞争力

 

一是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健全科技型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进一步梳理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清单,实行精准扶持。鼓励科技人员自主创办、大中型企业孵化派生、海外高层次人才携带科技成果来浙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加快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促进一批传统制造业企业发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入实施“雄鹰”“凤凰”“雏鹰”“放水养鱼”和单项冠军培育行动,培育一批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二是着力增强企业研发能力。鼓励各地重点支持一批研发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布局建设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深化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支持各地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建载体,加快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等协同创新组织,强化产学研联合创新提升企业创新竞争力。三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利用“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研发费用归集难、享受政策把握难等问题,建立科技资源配置与研发投入实绩紧密挂钩机制,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创新内在动力。四是加快企业数字赋能。指导传统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智慧工厂、数字车间、智能产线的改造提升,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优化企业创新发展政策环境

 

一是会同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学仪器进口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服务,为企业享受政策提供良好的要素保障环境。二是深入实施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引进集聚一批带项目、带技术的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推动各地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构建产业发展紧缺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人才引进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股权期权激励、项目制奖励、岗位分红等市场化激励机制引入高端人才,以柔性方式聘请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创新活动。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领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加快布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平台,维护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益。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打造专利技术推广运用平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进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培育力度。四是优化创新政务环境。建立健全“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体系,落实省政府关于数字化转型的工作部署,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优化认定工作流程,有序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电子化,提升中小企业获得感。

 

(三)优化企业人才创新环境

 

一是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育。启动实施“三大人才高峰支持行动”、“六大科技人才引培行动”,加快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海外工程师。加快形成高端人才重点抓,产业人才行业抓,地方人才属地抓,企业人才主体抓,省市县三级联动、配套衔接、分工协作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二是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推进全省人才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一批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充分赋予人才“引育留用管”自主权。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流动通道。三是加强重大人才政策供给。探索建立支持“白名单”机制,对列入“三大人才高峰支持行动”的顶尖人才,在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基金项目、各类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项目中予以持续稳定支持,切实落实好相关政策待遇。

 

(四)强化科技服务业态

 

一是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打造网上技术市场3.0 版和“浙江拍”品牌,形成“招、拍、挂,股、改、投”联动的技术交易模式,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平台体系,加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是扎实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持续开展覆盖全省各地市县的技术经纪人培训。培养职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专业化规范化技术转移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提供科技服务。三是加大创新券推广力度。指导各地完善优化创新券政策,规范创新券支持范围,简化审核流程、精简审核材料,缩减兑付周期。鼓励跨省支付、减轻企业负担,确保政策的普惠易用性和企业应享尽享,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四是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集聚一批技术交易、咨询评估、科技金融、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等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品牌中介服务机构。

 

(五)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基金作用。力争未来 5 年省级投入 100 亿元创新引领基金,支持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深入实施我省支持科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对科技企业分阶段加强辅导培育,推动科技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二是引导银行业持续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和流程管理,打造专业化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和业务团队,为不同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方案。三是强化科技金融保证保险服务。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深入探索股债联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培育科技型专业保险体系。积极探索科技保险补贴工作,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支持融资担保公司积极推广“科创保”“投保联动”“银政担”“风险池担保”等产品和业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吕品义

 

联系电话:0571-87054109  传   真:0571-87054142

 

邮    编:31000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28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银保监局,省人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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