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1-00614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1-08-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专项的建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104号提案的答复
少数民族组: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104号提案《关于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专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科技项目是提升民族地区创新能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的第一牵引。近年来,省科技厅积极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18个民族乡(镇)全覆盖,对民族乡(镇)申报的省科技专项项目大力支持,通过组织实施绿色技术研发应用专项,支持民族地区加强产业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促进人才、技术、项目、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少数民族地区加快流动。2016-2020年,我厅共支持26县设立绿色发展专项55项,省财政资助经费9399万元,引导社会研发投入4.2亿元,投资带动比达到1:4.5。2019年以来,根据与丽水市政府科技工作会商议定书及第一次会商会议精神,在省重点研发计划和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竞争性申报的基础上,先后批复立项7个项目,列入当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丽水市科研人员围绕本地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和创新发展需求开展科研工作。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结合你们提出的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的项目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破解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体举措如下:一是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方面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特色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科研单位加强对相关项目的人、才、物支持力度。二是按照厅市会商议定内容,加大对丽水市的项目支持,培育民族地区核心竞争力。在农业新品种选育专项、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省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等相关科技计划中加大对民族地区科技人员的支持力度。在“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中,更加广泛征集民族地区科技人员需求,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设立揭榜挂帅项目。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针对民族地区科技发展需求,设立相关指南方向,鼓励自由探索。三是深化绿色技术研发应用专项“一县一策”项目管理模式,有针对性地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强高效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应用和示范,进一步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以产业振兴带动经济跨越式发展。四是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地区企业编制技术难题需求清单,积极参与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榜单凝练和项目申报,对高于全省研发投入平均水平的企业,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提升民族地区企业创新能力。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民族地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省科技厅规划处 王键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403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农科院。 |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1年7月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