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1-00646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1-0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制定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支持政策的建议
浙科提〔2021〕225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723号提案的答复
孙崇波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723号提案《关于制定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支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级重点实验室是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研究,凝集培养创新领军人才、开展高水平创新合作、产出重大原创成果的重要科技创新基地。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省级重点实验室343家,其中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布局建设的有237家,占比69%。一是强化应用导向。省级重点实验室以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为导向,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近3年共实施技术转让、转化4580件,开发省级新产品600余件。二是创新体制机制。支持高校院所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如北大信息高等研究院与杭萧钢构、胜达集团共建“绿色智能建筑工业互联网”等联合实验室,共同引进科研人才、共享科技创新成果。三是人才团队集聚。省级重点实验室专职科技人员总数达25037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含博士学位)人员占比超过80%,引进培养两院院士69人,国家级人才550人。四是创新成果显著。“十三五”期间,省级重点实验室承担国家级项目3000余项、省级项目2500余项,产出了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89项。五是资源开放共享。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设施与仪器总值157.3亿元,全部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十三五”期间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检验检测服务600万批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1万余项,有效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突出量质并举,继续加大专项投入,打造一批既能解决基础研究的关键核心问题,又能为产业创新提供科技支撑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为浙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提供支撑。
一是稳定持续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大省级财政对实验室体系的投入力度,鼓励优势省级重点实验室主动对接、参与到省实验室建设中,提升自身学科、科研、人才优势地位;认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经费支持。建设期满后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绩效奖励。
二是创新资源“四位一体”助推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化完善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的创新资源配置机制,聚焦“两张清单”重点领域,主动布局新型实验室体系、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优先支持建有重点实验室等的创新主体承担“双尖双领”攻关计划任务,构建项目申报从以单位属性为主向以高能级平台为主转变的机制,力争将80%以上的科技资源配置到重大创新平台。
三是鼓励省重点实验室探索市场化资源投入模式。支持实验室创新体制机制,构建聚焦重点、需求牵引、问题导向、绩效为先的创新模式,挖掘科研潜力、激发创新活力,积极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合作,以应用为导向,组建联合实验室或实验室联盟,开展面向行业共性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科技创新合作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吸引企业、金融与社会资本、高校院所等共同投入建设,形成多元化支持格局。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处李易
联系电话:0571-87054042 传真:0571-87054042
邮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2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杭州市政协提案委。 |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1年7月2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