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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绩效评价优秀(A类)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6 11:21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厅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绩效评价。“杭州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孵化器(杭州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19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A类),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054109  (高新处)

监督电话:0571-87054143  (厅机关纪委)

邮箱: chengz@zjinfo.gov.cn

附件:2021年度绩效评价优秀(A类)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公示名单.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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