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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出台“十条”惠企新政 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05-13 15:51 浏览次数:

为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县、产业兴县、创新强县”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构建全域科技创新体系,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化县出台了《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近三分之一条款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产业科技创新氛围日益浓厚。

一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以后年度根据上级要求调整额度),专项用于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研发投入1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的奖励;对当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3%以上部分(不超过研发投入年度增量)再给予5%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300万元。

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给予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三是推进科技联动协同创新。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各类产学研合作,按企业当年实际支付金额给予30%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鼓励企业和创业者使用创新券购买创新创业服务:每个科技创新券使用单位全年科技服务费用支出小于1万元(含)的部分可全额抵用,1万元以上部分可抵用30%(每家每年科技创新券抵用额度不超过10万元)。 

(来源:开化县经信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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