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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2-00546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2-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优化外资企业信息技术服务渠道提升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能力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 07- 11 11: 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2〕179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金82号建议的答复

徐步云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金82号建议《关于优化外资企业信息技术服务渠道提升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能力的建议》收悉。该建议涉及我省外资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指导,我厅高度重视,经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外资企业研发总体情况

外资企业是我省技术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浙江科技统计年鉴2021》,2020年我省规上工业企业当中,外商投资企业共2374家,其中有研发活动的1149家,有研发机构的1042家,研发人员合计46554人,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合计129.97亿元。2020年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较2019年增长了13.65%,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较2019年增长17.63%。如诺基亚贝尔杭州研发中心研发人员从2017年3700人增加到2021年4300人,增长了16.2%,研发中心投资规模从2017年1.69亿美金增加到2021年2.54亿美金,增长了50.3%。

二、我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我省着力加快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作。2020年6月18日,根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年)》,坚持以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梯次培育机制为抓手,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提出到2025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较“十三五”规划目标增长1倍以上,分别达到3.5万家、10.5万家;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力争达2.5%,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60%;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比、利润占比进一步提升。2021年全省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000余家,累计达2.86万家。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您所提出的两方面建议,我们将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持续优化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引导更多优质外资企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与省内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具体举措如下:

(一)强化政策支持,支持引导更多优质外资企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在今年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22〕3号)中,提出“十四五”期间,我省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新兴产业,计划引进世界 500 强项目100 个,其中高技术产业外资占比超三分之一。今年还将由科技、商务等多部门联合出台鼓励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在浙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引导外资企业加大境内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融入当地创新生态。

(二)强化指导培训,提升外资企业申报高企质量效率。完善“省级云上培训+市县线下辅导”的高企培育服务模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管理办法、研发费用归集等相关业务指导,鼓励企业自主撰写申报材料。指导企业完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高新产品销售收入归集,健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和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账。指导企业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科研立项、人员培训、绩效奖励、数据报送等方面制度。

(三)强化数字赋能,完善高企认定管理工作服务。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线“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应用,提供政策告知、智能评测、辅助申报、云端培训等服务,解决原先高企申报环节多,企业对申报程序不了解、进度不清晰的问题,提高外资企业申报高企的积极性和便利性。围绕高企税收优惠加计扣除认定难、科技贷款难、找科研仪器难等问题,推进“浙里加计扣除”“浙里科技贷款”“浙里大仪共享”等数字化应用。

(四)强化部门联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加强省级科技、商务、人力社保等部门联动,持续完善外资企业服务跟踪机制。推进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对外国高端人才(A类),采取“告知+承诺”模式,可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落实外资高企同城待遇,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高企申请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创新平台以及人才团队计划等。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合作处  洪晨鸣

联系电话: 0571-8705583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4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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