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2-00555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2-07-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完善我省科创走廊建设体系的建议
浙科提〔2022〕182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绍52号建议的答复
徐伟金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绍52号《关于完善我省科创走廊建设体系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设科创走廊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和创新策源地,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重大战略部署。近年来,我省统筹布局科创走廊建设,整体科创能级得到了显著提升。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我省在《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浙江省重大创新空间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十四五”规划》等重大规划中,对全省科创走廊的空间布局、目标定位、重点方向进行了明确,提出了集中力量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加快建设宁波甬江、嘉兴G60、温州环大罗山、浙中、绍兴等科创走廊,谋划建设湖州、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科创平台的总体要求。近年来,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相关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杭州城西、宁波甬江、温州环大罗山、金华浙中等市域科创走廊发展规划以及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发展规划,谋划布局绍兴、台州湾等科创走廊,以科创走廊为主轴,抓沿线园区整合提升,推动国家自创区和自贸区(或其联动区)在科创走廊空间叠加、政策联动。
二是集聚科创资源。近年来,我省持续推动科创平台、人才、企业、要素向科创走廊集聚,作为主平台的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策源呈现出“6、7、8、9、10”效应,获国家科技奖和省科技奖一等奖成果超全省6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速超70%;集聚国家重点实验室数量占全省80%,获国家杰青、优青科学基金项目资助人数均占全省80%以上,承担了全省80%以上的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数字经济占比近90%;世界一流大学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占全省100%。5家省实验室(全省10家)等战略科技力量均新布局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建设进展顺利,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
三是推进协同创新。坚持把做强做大杭州城西、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作为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的动力源泉,在科创走廊集中布局山区26县“科创飞地”,拉动全域创新,支撑共同富裕。深入推进G60(浙江段)围绕“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已共建创新合作园和产业科创飞地48个,实施长三角一体化攻关项目79项,沿线城市牵头组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生物医药、光伏协同创新、智能装备、新材料产业创新联盟和路演中心联合体,在长三角率先推进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一指办”和管理“一网办”、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人才跨区域流动和评价“互认互通”。
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科创走廊工作体系、指标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4个方面的建议,下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科创走廊建设工作纳入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的重要内容,在“省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联席会议”中强化部门合力,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尽快报请省政府批准建立“省推进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科创走廊建设过程中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组织领导,形成常态化的沟通推进机制,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是制定建设指引。加快研究制定《浙江省科创走廊建设工作指引》,明确科创走廊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原则、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程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以明确发展定位,优化空间格局,布局科创平台,强化技术攻关,引育科技企业,壮大高新产业,引育创新人才,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体制机制等重点任务为牵引,谋划建设科创走廊,推动全省科创走廊科学布局、规范建设、因地制宜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集聚科创资源。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或其联动区)以及高能级战略平台、省级以上高新区和经开区等区域平台在科创走廊叠加布局和建设,围绕主攻方向、主导产业完善科创走廊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布局,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科技基础设施。加强走廊内高等院校一流学科建设,加快引进大院名校,以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推动走廊发展。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政策,推进各类改革、政策在走廊先行先试。支持科创走廊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申报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对重点项目加强土地、能耗、专项债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以重大平台、重大项目为抓手,引导科创资源不断集聚。
四是强化工作推动。聚焦科创平台建设、科技攻关引领、产业优化升级、人才集聚与创新生态、辐射带动与产城等方面,建立完善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全省科创走廊评估机制,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引导各市建立健全科创走廊统计监测等基本制度,完善走廊内企业、科研院所等主体的数据库,研究探索统计数据数字化采集手段。联合相关智库机构,开展科创走廊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对科创走廊的建设情况开展常态化考核、评估。充分发挥科创走廊“试验田”作用,建立科创走廊信息报送机制,引导各地及时总结建设成效,并在全省复制推广具有参考价值的制度创新成果和经验做法,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科创走廊建设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进全省科创走廊建设。
联 系 人:省科技厅综合处 庞俊锐
联系电话:0571-87054020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4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发展改革委、 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代选任工委。 |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2年6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