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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2-00559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2-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丽水市申报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 07- 12 17: 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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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2〕190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丽73号建议的答复

施颂勤代表:

您与陈德良、周雪华、胡虹芳、叶如平等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丽73号建议《关于支持丽水市申报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丽水创建国家高新区前期工作情况

支持丽水申报升级国家高新区对壮大山区26县实体经济根基,夯实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产业基础具有重大意义,省科技厅始终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丽水创建国家高新区。前期,为切实加快丽水创建国家高新区进程,根据“以升促建”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将缙云经济开发区更名为丽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支持丽水以该园区为主体,申报升级国家高新区。目前,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我厅多次向科技部汇报,恳请支持丽水高新区培育升级国家高新区,丽水市政府《关于丽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申报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已报送省政府,将由省政府转报国务院。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快国家高新区创建进程,我厅将会同丽水市和省级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对接协调力度。一方面,我厅将提请省政府尽快以省政府名义将丽水高新区申报升级国家高新区事项报送国务院。另一方面,会同发改、商务、自然资源等省级部门,主动做好服务和指导,积极向科技部等部委沟通对接,做好国家高新区创建各项衔接保障和协调工作,创造条件优先推进升级进程。

二是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全力推动丽水市落实主体责任,支持丽水统筹推进城市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增强综合功能,完善创新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宜创宜业宜居的创新生态,推进安全、绿色、智慧科技园区建设,建设成为承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是加快提升平台能级。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更名的复函》精神,我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高新区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特别是支持丽水高新区围绕智能机床、运动健康、智能家电三大主导产业,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和管理体系,完善产业规划,加快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主体,推进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再提宝贵

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成果处 王键

联系电话:0571-87054055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8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发改委,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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