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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2-00572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2-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 07- 13 10: 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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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2〕195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温36号建议的答复

马文隽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温36号《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技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有关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支撑乡村产业发展。近年来,围绕26县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持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驱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省委、省政府每5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农业科技大会,发布农业科技政策和农业科技五年发展规划。2021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省农业科技大会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性文件;同年8月,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研究发布了《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 机械强农行动 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并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从更高站位为我省农业科技创新明确了战略方向。

(二)全链条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提升农业全产业链创新能力,坚持以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产学研一体化联动、研用奖一体化管理等科技体制机制重塑为抓手,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了高校重点聚焦农业基础前沿研究、科研院所重点聚焦应用基础研究、农业企业重点聚焦产业化研究的科研分工和任务导向。“十三五”以来,共支持立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00余项,投入经费约1.67亿元(其中高校牵头774项,科研院所牵头221项);省级公益项目608项,支持经费约6500万元(高校牵头364项,科研院所牵头241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78项,投入科技经费约15.87亿元(其中高校牵头170项,支持经费约4.73亿元;科研院所牵头141项,支持经费约8亿元;企业牵头167项,支持经费约3.14亿元)。自2017年始,为加快培育壮大我省农业科技型企业,补齐农业科技短板,提升农业企业研发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我厅共创建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36家,省市县三级联动共投入专项财政经费约1.44亿元,引导企业投入研发经费约9.8亿元,企业创新基础条件和研发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创建,培育打造了巴贝、宁波微萌种业等一批全国领先的农业创新型企业。此外,还积极推动各类农业创新主体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三)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一是加快重大成果转化富民。实施“百品万亩”转化示范工程,每年从育种专项已育成成果中选择100个左右抗性好、产量高、适性广、经济效益高的优良品种进行重点发布和示范推广。“十三五”以来,育成水稻新品种省内累计推广面积超3000万亩,青花菜、番茄和菜用大豆新品种已不同程度实现进口替代,推广罗氏沼虾种虾10余万公斤,生产优质苗种100亿余尾,市场占有率约30%。二是深化科技特派员服务。将科技特派员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和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军,构建完善“1人+1乡”“1队+1业”“1家+1县”“1企+1策”服务模式,加快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截至目前,省级科技特派员共牵头实施科技项目8000余项,支持发展农业企业400多家,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100余万人,创建各类科技示范基地100余万亩,实现经济效益近百亿元。三是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十三五”以来,支持创建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31家、国家级星创天地59家、省级星创天地147家,积极孵化培育农业科技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聚集创新创业人才,推广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虽我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您在建议中分析指出的农业创新主体培育、政策统筹联动、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客观存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组织统筹协调、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主体培育,以科技创新驱动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统筹联动,加强全省农业科技工作的统筹协调及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的研究,强化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优化农业科技管理部门会商机制,强化科技、产业部门协调联动,畅通农业科技项目研究和成果转化,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障碍。

(二)持续稳定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财政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自2021年将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经费支持力度由6150万元/年提升到1亿元/年。积极推动各类科技计划、平台、人才项目向农业领域倾斜,鼓励企业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进一步构建完善稳定、多元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

(三)持续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完善需求导向的科技立项机制。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创新方式,实现从“征集项目”向“征集需求”转变,提高企业在科技项目凝练和设计中的参与度,健全政产学研用多方共同参与项目论证的机制。二是构建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三农九方”科技联盟等作用,构建“农技专家团队+产业农合联+合作社”的新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农业技术成果交易市场。持续推进“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等孵化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百品万亩”工程,推动更多农业科技成果惠及民生。四是深化农业领域数字化改革。逐步完善“科技大脑”“产业大脑”双脑融合的创新治理机制,提高创新链产业链融合精准度;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在线”综合服务云平台,实现科技特派员零距离服务基层主体;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为“浙农优品”优质主体与优质产品提供更多实现优质优价的渠道与平台。

(四)强化企业等农业创新主体培育。加大农业科技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打造“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创新生态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协同的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企业研发费用予以奖补;充分调动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引导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研发主体和科技创新的投入主体。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积极建言献策。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郝  宇

联系电话:0571-87054039   传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8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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