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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2-00573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2-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丽水打造山区共同富裕创新引擎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 07- 13 10: 5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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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2〕198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丽43号建议的答复

李汉勤等代表:

您与沈世山、王武、李一波、陈荣昌、吴小梅、陈元龙等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丽43号《关于支持丽水打造山区共同富裕创新引擎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丽水打造山区共同富裕创新引擎工作情况

去年以来,把丽水9县(市、区)作为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坚持“一县一方案、一县一产业、一业一载体、一业一批项目、一业一支队伍”,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科技赋能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庆元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积极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丽水加速汇聚,支持丽水以科技创新更好支撑共同富裕。

(一)“组团式”帮扶丽水学院建设。组织省重点建设高校加大对丽水学院的帮扶建设力度,在原有四校(浙江理工大学牵头,宁波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参与)帮扶基础上,新增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实行七校组团式帮扶。通过帮扶共建,丽水学院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与浙江农林大学共建碳汇交易工程中心,师资队伍和学科水平、学生培养水平、科研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和加强。

(二)大力支持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一是支持遂昌和缙云分别以“科技赋能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题创建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并在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持续发展专项中给予倾斜支持。二是支持丽水农业科技园区、莲都区农业科技园区、缙云县黄茶特色农业科技园区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并分别给予200万元的省级经费支持;支持百兴食用菌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庆元县)、青风现代农业工厂化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景宁县)、九川竹木高值化利用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庆元县)建设,并分别给予200万元的省级经费支持。三是支持企业研究院建设,2021年新认定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1家(浙江省现代中药创新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8家(浙江省普崎工业数码打印机企业研究院等)。四是支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培育,2021年新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孵化园、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新备案省级众创空间1家(青田石雕小镇众创空间)。五是支持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浙江省绿色清洁技术及洗涤用品省级重点实验室,并给予200万元的省级经费支持。六是服务指导丽水市国家高新区“以升代创”相关工作,支持丽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是支持丽水大力发展生命大健康产业园,加快华东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

(三)支持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去年以来,共支持丽水承担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4项,支持资金1500万元;共支持丽水承担2022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4项,支持资金3170万元(其中,26县高质量发展专项4项,资金895万元)。此外,还支持丽水承担基础公益研究专项项目14项,支持资金135万元。

(四)深化科技特派团(员)制度。一是制定实施《聚焦山区26县“一县一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科技特派团试点工作方案》,支持缙云县开展科技特派团结对帮扶试点,帮助缙云县聚焦高端装备、运动健康、智能家电等优势产业精准匹配和对接全省创新资源。二是推进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构建人员选派“一线牵”、技术难题“在线诊”、产业支撑“一网配”、服务绩效“一键评”四大应用场景,形成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的全流程闭环体系。2021年累计向丽水9县(市、区)派驻个人特派员139人、团队特派员19个。

(五)着力提升丽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水平。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丽水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委市共建共同推进浙西南革命老区(丽水)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卫发〔2021〕25号),支持丽水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引入国家或省级高水平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挂牌“浙江省民族医院”。制定落实《浙江省山区 26 县生物科技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庆元、遂昌等地加快中药饮片和提取物创新发展,重点支持具有长期临床使用历史的特色饮片品种开发、传统炮制工艺提升和定量压制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等工艺创新,推进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研究与标准制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支持建设更多高能级创新平台。继续支持丽水布局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临床医学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认定,并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继续服务指导丽水市国家高新区“以升代创”相关工作,强化同丽水市沟通协同,并尽快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办行文申报,推动丽水市省级高新区尽快升级为国家高新区。支持丽水创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服务指导遂昌、缙云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期满验收考核。

二是支持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对丽水市申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鼓励依托创新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牵头实施一批重大科研项目。提高“26县高质量发展专项”总额和项目支持强度,支持丽水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争取更多承担专项攻关任务。

三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团(员)的科技引领和产业带动作用,聚焦缙云县高端装备、运动健康、智能家电等优势产业,优选来自全省产业链龙头企业技术骨干、高校院所的一线科研人员、金融管理机构的产业投融资专员实施结对帮扶,连续2—3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开展试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持链主企业、高校院所与试点县企业共同实施科技项目等。加快“浙里科技特派员服务在线”应用场景开发,围绕丽水9县(市、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精准选派省级科技特派员带项目、技术和成果开展科技服务。

四是继续加强对丽水地区医疗卫生防治体系建设的服务指导,深入落地落实《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部门协同和省市联动,支持丽水市迭代政策清单、项目清单、平台清单,着力发展特色医药产业。

五是积极支持浙江大学与丽水市加强战略合作,围绕建立浙大丽水研究院、共建国家公园研究院及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重点合作事项,进一步加强对接、合力推进。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规划处 郭荣民

联系电话:0571-87054693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9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相关会办单位,建

议人所在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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