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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2-00586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2-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打造科技开放合作高地

发布日期: 2022- 07- 14 09: 5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2〕173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81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1号提案《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打造科技开放合作高地》收悉。该提案涉及我省企业开放创新合作等内容,我厅高度重视,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厅、商务厅、大数据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进企业开放创新合作相关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开放合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在强化创新联合体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推进国际开放协同创新等方面已有较好基础和工作成效。

(一)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一是加大力度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的通知》,支持龙头科技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发布创新联合体攻关专题12个,10个项目攻关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成功揭榜联合体项目,聚焦动力电池材料、工业互联网、分子检测、智慧交通等领域,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基础底层等“卡脖子”技术开展攻关。实施项目监理人制,加强对联合体协同攻关绩效评价。二是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深入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梯次培育机制。截至2021年,新认定创新型领军企业10家(累计62家)、高新技术企业7100家(累计2.8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9万家(累计8.6万家)。构建完善以“卡脖子”技术和前沿技术攻关为核心任务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新组建首批省技术创新中心6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三。

(二)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一是着力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聚焦断链断供风险,通过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开展协同攻关,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形成“核心层+紧密合作层+一般协作层”的相互协作,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急用先行项目140项,带动500余家企业协同推进“卡脖子”技术产业化应用。二是积极发挥链主企业牵头作用。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强化“链长+链主”协同推进机制,按照一条产业链确定2—3个“链主”的原则,认定“链主”企业,强化“链长”统筹协调,对“链主”企业实施“重要事项直通”扶持和服务,支持“链主”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实施“链主伙伴计划”。推动“链主”牵头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攻关,构建安全可靠的供应链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供应链安全评估,构建产业链断供风险摸排和供应链备份对接平台。

(三)实施国际科技开放协同创新。一是积极推动政府间合作框架下企业国际联合创新机制。不断拓展全方位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关系。目前,我省已与以色列、芬兰、挪威、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签订科技合作协议,设立了双边产业联合创新项目,为企业开展科技合作提供了合法合规保障。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球科技精准合作“云对接”系列活动,年均在线参会专业观众突破10万人次,为企业对接国际创新资源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二是不断健全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逐步构建由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外资研发中心等5类载体组成的内外联动、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贵单位的提案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结合相关内容,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完善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建设机制,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进一步提升国际科技合作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国际联合研发。具体举措如下:

(一)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完善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组建机制。一是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二是实施项目监理人制。在项目主管、最终用户、技术专家中挑选项目监理人,监督联合体的组织管理协调、攻关方案设计、技术路线选择、任务协同攻关等,提升项目实施绩效。三是指导完善联合体建设方案。坚持体系化思维,在已研攻关项目基础上,指导联合体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储备性技术组织“项目群”攻关。委托联合体凝练“尖兵”“领雁”项目攻关榜单。加强对联合体实施的绩效评价。2022年谋划新组建5个以上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

(二)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一是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线“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应用,提供政策告知、智能评测、辅助申报、云端培训等服务。推进“浙里加计扣除”“浙里科技贷款”“浙里大仪共享”等数字化应用,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二是加强跨部门协同创新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开展联合推广“浙科贷”“创新保”专属产品,鼓励科技和银保监部门联合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推广“浙科贷”专属融资服务项目、“创新保”专属保险服务项目,持续推动增量、扩面和提质,为重点科技企业、科研机构提供专属优质金融服务。三是推行“链主企业联合出资挂榜制”。围绕“谁被卡谁出题”“谁出题谁出资”,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战略性产品或技术,开展“链主”企业联合出资挂榜试点。联合省经信厅等产业行业部门,聚焦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关键点,梳理“链主”企业清单,由链主企业和省财政共同出资面向全球挂榜,企业出题、企业选帅、企业验榜、企业率先试用。

(三)进一步提升国际科技合作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国际联合研发。一是持续推进政府间科技合作机制。在双边科技合作备忘录框架下,继续与芬兰、挪威、以色列、新加坡、比利时等合作伙伴国家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共同支持双方企业牵头开展产业联合研发创新活动,分国别、分地区、分领域,针对性地拓展与创新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关系。二是不断完善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建设。研究出台《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建设方案》,构建由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外资研发中心组成的内外联动、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三是深入开展全球科技精准合作“云对接”系列活动,与合作伙伴国家科技管理部门联合举办分国别、分领域的技术对接活动,面向全省企业和科研机构免费开放,为企业对接国际创新资源搭建平台。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学术机构、海外侨胞以及现有多边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作用,积极发挥创新生态和市场优势。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合作处  洪晨鸣

联系电话:0571-8705583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3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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