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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2-00595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2-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经济内循环”背景下提高我省 国产精密仪器政府采购率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 07- 15 11: 4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2〕185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457号提案的答复

曹云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57号提案《关于“经济内循环”背景下提高我省国产精密仪器政府采购率的建议》收悉。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等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精密仪器发展基本情况

(一)创新主体持续壮大。我省加快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在科学仪器、环境监测仪器、医疗诊断仪器等领域形成了创新型企业集群,涌现出聚光科技、舜宇光学、谱育科技、浙大鸣泉、赛智科技、博日科技、迪普诊断、谱聚医疗等一批优势企业。截至目前,全省仪器仪表高新技术企业801家、营业收入970亿元,其中规上工业企业475家、营业收入906.6亿元。形成了一批龙头产品,如聚光科技在国内首次实现了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产业化,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1。福立分析仪器完成多项色谱、质谱、前处理设备的创新研发,其GC系列产品整体性能已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连续多年成为销量冠军。大立科技完全自主掌握的红外探测器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创新链产业链双链驱动。我厅高度重视科学仪器的研发和技术应用,围绕重大战略需求优势领域发展,认真梳理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与进口替代清单,在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置仪器专题,给予重点支持。2019年以来,在仪器及其关键部件研发方面支持明峰医疗、福立分析、天信仪表集等企业承担98个科研项目,财政累计投入3.16亿元,带动社会总投入12.4亿元。此外,积极争取国家经费支持,“十三五”以来,支持聚光科技、新华三、浙江中控等省内龙头企业积极申报科技部科学仪器专项12项,获得国家财政支持4.06亿元。组织实施一批引领性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2021年“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等6个项目列入工程化攻关。谱育科技的生物医药科研分析用高性能色谱、质谱仪列入工程部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争取国家资金1828万元。新培育认定“高通量芯片飞行时间核酸质谱仪 DP-TOF”等 25 项涉及仪器领域首台(套)产品。

(三)创新载体加快布局。聚焦高端科研仪器设备领域,先后布局了现代计量测试技术与仪器、环境与安全检测技术、水质科学与技术等3省重点实验室,聚光智慧环境技术、明峰核医学影像系统、智能光电技术等7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以及博日分子生物技术、海康威视人工智能研究院、柯力称重物联网研究院等20余家省级企业研究院和30余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青山湖科技城已建成先进仪器创新基地,已初步形成产业集聚优势,部分仪器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开放共享深入推进。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推进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浙江省大仪开放共享平台建设。整合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的3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14000余台,总价值超130亿元,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大仪的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监测管理与开放共享,推进大仪的全部门协同、全过程服务、全周期管理,全面监测掌握包括国产科研仪器在内的大仪运行使用情况,为财政资金购置仪器、产业发展方向提供决策支撑。

(五)政策支持不断强化。《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将国产精密仪器列为支持发展重点领域进行安排,重点发展扫描电子显微镜、高性能专用气相色谱仪、高性能液相色谱仪、高性能质谱仪等产品。深入实施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以政策激励加大国产精密仪器推广应用力度。2021年,通过首台(套)保险补偿,支持“4K内窥镜摄像系统(JR4KUHD)”等4项仪器项目推广应用。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351号),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凡是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原则上不得采购进口产品。2021年,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9.29亿元,仅占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的 0.5%。

二、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省精密仪器研发攻关和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整体能级偏弱,体量偏小,与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相比仍然有明显劣势。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进一步增强精密仪器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一)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培育。聚焦精密仪器重点领域,支持建设一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积极引进国内外优势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来浙设立研发中心,共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深入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着力培育一批精密仪器领域创新型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集聚一批仪器设备“专精特新”企业和细分领域“单项冠军”“隐形冠军”。

(二)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围绕质谱色谱分析、光学精密测量、红外监测等我省具有较好基础且科研需求较大的领域,充分发挥聚光科技、大立科技、福立仪器等省内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支持其联合浙江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高校院所力量,运用市场机制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科技资源,建立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推动精密仪器关键核心材料、部件、软件和数据库等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关键产品的国产化。支持龙头企业、优势高校院所积极申报科技部等国家重大精密仪器专项。

(三)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团队。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加强精密仪器领域国际顶尖人才、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高技能产业创新人才引育,吸引国内外领军人才和团队携知识产权、技术、创意等来浙落地转化。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人才团队实行“白名单”支持机制,在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基金项目、各类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项目中予以持续稳定支持。

(四)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一是落实国产仪器采购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要求,推进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等相关政策落地落实。二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优先支持采购省内“制造精品”,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财政资金优先采购国产精密仪器,加大推广应用奖励、保险补偿等政策力度,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首台(套)精密仪器的考核要求和容错机制。三是落实《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要求,加大享受进口精密仪器税收政策的审核力度,严格进口仪器的采购,能够用国产设备的原则上使用国产设备,能够用国产设备替代的尽快进行替代。四是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查重评议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载体管理流程,从源头上避免精密仪器尤其是进口仪器的重复购置。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 省科技厅基础处  李易

联系电话:0571-87054042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7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宁波市政

协提案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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