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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和《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纲要》关于“加快一批重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精神,明确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在“十一五”期间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参照科学技术部《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十五”期间,我省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技术服务,加强自身条件建设,有效提高了自身为块状特色经济、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能力,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块状特色产业的健康发展,也促进自身的发展和壮大。 “十五”期间,我省共创建了55家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其中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5家,遍布轻工纺织、机械、五金、农业、环保等领域,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多级管理、多种体制和运行模式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分布格局。至“十五”末,我省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已有从业人员910人,其中科技人员680人,硕士和中级职称以上464人,占从业人员比例51%;拥有的总资产超过8亿元,拥有的先进装备和仪器价值近4亿元;总收入达到14.8亿元,其中技术服务收入占74%,培育科技型企业占8%,咨询服务和信息服务126%;服务企业为8250家;为企业增加销售收入30亿元,增加税收4.96亿元。
“十五”期间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总体规模偏小。全省省级区域创新服务中心80%的服务收入是由最大的5家省级区域创新服务中心实现的,有相当一部分中心服务特色不突出、经营状况不佳,服务内容停留在行业信息收集、一般性技术与管理咨询、项目申报等科技含量低的常规服务项目上。二是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省级区域创新服务中心目前从业人员仍以一般科技业务人员为主,高级职称只占11%,缺少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人才。三是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目前还有一部分中心仍依靠依托主体企业,造成中心在资金、服务与人员配置上与依托单位分工不明确,缺乏市场化筹资、融资手段,发展后劲不足。
面向“十一五”期间,我省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要抓住我省大力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增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科技创新服务能力,走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的发展道路,成为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为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加速区域科技进步和促进高新技术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纲要》的精神,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强自身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为基础,以提供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和特色化技术服务为任务,建设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坚持以企业化运行为主体,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和整合社会科技资源,面向当地块状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的技术需求。政府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做好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中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是目标明确、综合集成。以提升我省块状特色经济技术水平为目标,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多方联动,紧密结合各类科技计划,集中资源,集成经费,建设一批具有显示度和影响力的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国家级生产力示范促进中心,成为促进我省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
三是突出重点、注重特色。从实际技术需求出发,有重点选择产值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块状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建设各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要选择具有技术基础、人才优势、设备条件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化运行实体作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的主体。
四是服务为本、讲究实效。坚持以为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提供科技创新服务为主线,开展一批对块状特色经济发展有影响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项目研究和开发,推广一批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使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取得实实在在的科技服务成效。
五是面向市场、创新机制。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要加强自身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和条件建设,面向市场,面向竞争,通过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委托项目,不断发展,不断壮大。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市场机制运行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从有利于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提高适应市场竞争能力、提高技术人员工作创新动力和活力出发,不断创新运作机制。
三、目标与任务
(一)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成为我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引领力量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增强为块状特色经济和主导产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能力,提升块状经济和主导产业的技术水平,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我省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作处于国内前列。
具体目标是:
1.建设一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至2010年,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总数达到100家。
2.壮大一批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至2010年,建设10家以上省级重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使我省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数量达到10家以上。
3.增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至2010年,年服务企业达到2万家以上,为企业、农户和社会各界培训人员达到10万人次以上。
4.形成一支具备为我省块状特色产业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知识强、梯队层次合理的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总数达到2500人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人员达到1000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自身条件和队伍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要通过整合社会力量和以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增加仪器设备投入,加大自身科技创新服务条件建设;通过加强和巩固与国内外大院名校的科技合作,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一批适用用人才和复合型能工巧匠,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委托项目,促进自身科技研究和开发能力的提升,从而提升为块状特色产业水平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能力。
2.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提升块状特色经济技术水平
要把为块状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提供优质科技创新服务作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的关键,通过开展面向块状特色经济和主导产业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一批对产业发展具有影响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及其成果,并提供产品检测、技术培训、信息和咨询等服务,提升块状特色经济技术水平,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带动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3.优化整合科技资源,构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要与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工作有机结合,要与创建区域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机结合。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进行优化配置,以股份制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构建国内一流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成为我省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增强科技创新服务动力
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新体制和新机制。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要面向市场,面向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建立健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落实技术参与要素分配的政策,凝聚和增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和活力。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吸收社会参股,形成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全省自主创新大会精神的高度来开展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作,要把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作作为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宏观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要明确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作的内设职能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积极营造适宜区域创新服务中心发展的良好环境。
2.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鼓励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享受与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从事“四技”活动的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享受国家鼓励自主创新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税政策,允许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鼓励有条件的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创建区域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事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3.集成科技资源给予滚动支持
省科技行政部门每年拨出专项经费支持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各市要对获得省科技行政部门支持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给予配套支持。要把支持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与创建区域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机结合起来,与现有各类科技计划有机衔接,集成科技资源,给予滚动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申报省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开展面向块状特色产业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产业化推广项目,优先向科技部等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对取得显著成效的省级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创建国家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国家重点生产力促进中心,优先推荐参加科技部实施的各类科技行动支持计划。
4.建立健全管理和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工作激励机制。制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加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实行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年报制,准确地反映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作动态。建立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评价标准,对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重点支持的重要依据,对成效显著的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给予重点支持,对运行不良的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甚至取消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资格。
5.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推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继续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类科技交易会、科技活动周、科技研讨会、科技成果展示会和科技讲座等各种活动宣传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宣传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在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加速区域科技进步及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