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专题专栏 | > 把握“十四五”创新“新征程” | > 历史规划 | > 十一五 |
解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编者按:《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和《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近日正式出台。《意见》和《纲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省份和科技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的科技强省,引领浙江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
本报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参与起草《纲要》和《意见》的浙江工业大学校长张立彬、省农科院院长陈剑平、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沈建明及省科技厅的有关专家,请他们就此进行全面解读。
2020年,浙江要成为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
“到2020年,建成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省份和科技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的科技强省。”《意见》明确提出了我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宏伟发展目标。
创新型省份,是指将科技创新作为基本战略,大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日益强大竞争优势的省份。其特征表现为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在2%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60%以上,具有很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拥有的发明专利位居全国前列。而科技强省,则是指科技综合实力、区域创新能力、公众科学素质居于全国前列,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决定性作用,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主导产业,传统产业得到全面改造提升,创新创业环境优越的省份。
据专家介绍,围绕这些指标,《纲要》明确提出了我省未来15年的科技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科技研究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主导产业,传统产业得到全面改造提升,创新创业环境优越,成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省份;基本建成科技综合实力、区域创新能力、公众科学素质居于全国前列的科技强省。
“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是我省在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之后,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沈建明说,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但总体而言,我省的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摆脱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的发展模式,由此带来土地、水资源、能源、原材料等供应紧张,多项环境指标超标。资源与环境、市场与效益问题日益凸现,已经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制约。正是基于对上述形势的科学判断,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加强自主创新,把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科技进步与创新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这是一个实事求是、经过努力后完全可以达到的奋斗目标。”省科技厅负责人表示,2005年,我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43.6%,科技综合实力居全国第7位,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5位,这些都为我省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科技发展有其自身规律,要完全实现《纲要》所提出的发展目标,还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
“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扶持26个重大专项
“我省科技资源有限,要加快科学技术发展,不能也不应该面面俱到,必须按照差异化战略的要求,有所选择,有所侧重,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浙江省科技信息院副院长华尔天说,为此,《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将要组织实施的科技创新工程及其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并据此进一步筛选出26个重大专项。
重大专项,是以开发重大战略产品和解决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为主要目标的重大科技专项计划。26个重大专项和八大科技创新工程一起,都将是我省在今后一个时期内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
26个重大专项,个个都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围绕沪杭磁悬浮交通线建设,我省专门部署了“磁浮交通系统技术与装备”的重大专项;围绕老百姓关心的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我省专门部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研究……
据了解,为确保26个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我省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将安排3亿元的省财政投入,进行滚动支持。26个重大专项的实施,将根据我省发展需要和实施条件的成熟程度,逐项论证启动。目前,我省有关部门正在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论证,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5年内培养引进上万名科研骨干
科技创新,人才为本。创新人才是创新能力的根本所在。
然而,浙江的人才“家底”却不殷实。长期以来,由于大院名校、科研院所的缺乏,我省各类人才尤其是院士、领军人物等高端人才明显短缺。而高层次人才匮乏的问题,在企业中更为明显。调查显示,我省1万多家规模以上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技术人员不到5万人,有近一半的企业认为现有人才难以满足企业研发的需要。
因此,培养和造就更多更优秀的创新人才,就成了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浙江工业大学校长张立彬说,浙江要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破解人才匮乏困境势在必行,这也正是《意见》和《纲要》中反复强调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的原因之所在。
根据《纲要》,我省未来几年将重点实施“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和“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力争到2010年,培养和引进100名左右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组织领导创新团队、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的创新领军人才;1000名左右具有较强组织创新能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0名左右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研究开发骨干,研发人员在科技活动人员中的比例达到40%。
“必须充分尊重人才自身的成长规律”,省农科院院长陈剑平表示,要培养和造就更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必须大力发展有利于自主创新和人才成长的创新文化,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良好学术氛围。可以预计,“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和“创新领军人才计划”以及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战略的实施,将最终为我省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支撑起浙江依靠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美好明天。
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让一切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区域创新体系是指区域内有特色、与地区资源相关联、各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制度组织网络,包括创新主体、创新环境和创新机制等多个方面,是国家创新体系在区域层次上的延伸。
《纲要》指出,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同时,我省在区域创新体系的空间布局上,首次提出了以杭州为中心、宁波和嘉兴为副中心,温州、绍兴、湖州、金华、台州等中心城市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
专家认为,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将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进一步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最大亮点,就是三类创新平台的建设。”华尔天介绍说,这三类创新平台分别是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专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创新平台建设将为全省科研开发和产业化提供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
以往,我省开展了 “六个一批”创新载体建设,即建设一批重点企业研发机构、一批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一批重点科研院所、一批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批重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批重点科技中介机构。但由于 “六个一批”创新载体往往局限于某个特定的科研机构,科技资源的共享和整合不够,因此,我省提出了在原有六个一批的基础上,整合原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三类重大公共创新平台,以此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最大化利用。
为此,我省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每年投入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建设三类创新平台。目前,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我省已经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了首批三个公共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可以 150%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
在《意见》中,我省出台了10余条有关企业技术开发的优惠政策,其扶持力度之强、优惠幅度之大,在我省尚属首次。对于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利好”。
在这些优惠政策当中,对企业优惠最大的一条,就是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可以150%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额。举例来说,假如某企业当年技术开发投入1000万元,那就意味着企业当年就可以抵扣1500万元的应纳所得税。
“仅这一项,我省企业每年就至少可以享受上百亿元的税收减免优惠。”沈建明认为,实际上,在《意见》里,税收方面的“利好”政策还有很多,例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两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又例如,经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而对于研发资金(R&D)占销售收入达到规定比例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各地还可以从其对当地财政作出的贡献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奖励该企业的研究开发……
“但事实上,很多企业对于优惠政策还不够了解,结果本来能够享受到的优惠也没有享受到。”省科技厅负责人说,在调研中他们发现,企业甚至对研发投入可以按实计入成本都不大了解,因此在核算成本时往往没有对研发投入进行单独列支,从而难以享受到税收优惠。对于企业而言,应该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这些优惠政策,用好用足这些优惠政策。
2010年,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将超过100亿元
有投入,才有产出。科技投入的多少,也成为衡量一个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为此,《意见》明确规定,要大幅度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具体而言,我省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整个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据测算,如果按照这样一个增长幅度,到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将超过100亿元,2020年将超过200亿元。
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加,也将带动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的增加。到201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将达到300亿元,到2020年,这个数字将进一步增加到1000亿元。
然而,单靠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的支持,还难以满足一些企业的资金需求。为此,《意见》规定,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与科技项目、创业投资的紧密合作,积极探索发放科技开发贷款,同时,省和有条件的市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据了解,省科技厅正在与多家银行进行协商,探索对科技项目进行贷款贴息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的初步想法是,企业在承担省级科技项目之后,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或部分支付。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