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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2-00648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2-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提升山区县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能力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 07- 28 15: 0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93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2〕201号

汪希燕委员:

您与冯志刚、李盛、陈美兰四位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293号提案《关于提升山区县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能力的建议》收悉,省科技厅综合经信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开展工作

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作为支持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科技成果研发攻关、应用转化、跟踪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赋能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以实际行动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一是以“浙江拍”为核心的技术市场服务向山区26县延伸。按照数字化改革要求,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服务平台,重塑技术市场赋能山区26县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建立山区县技术分市场,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技术综合服务,目前网上技术市场已实现山区26县全覆盖,8个市县建立了线下实体大市场,开展技术对接、宣讲路演等专场活动20余场次,培育技术经纪人1034人。迭代升级“浙江拍”,对山区26县技术交易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跟踪服务,目前已开展26县专场竞价(拍卖)活动7场次,促成成果交易41项、交易金额近2亿元。推行“技术交易凭证”制度,探索26县科技成果转化办事审批“一证通行”,目前已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打通。今年1—5月,山区26县技术交易总额为36.55亿元,同比增长160%,高于全省增幅。

二是以“用后转”为探索的成果转化新模式向山区26县推广。针对中小企业承接成果转化风险大等问题,构建科技成果免费许可给企业试用,再由企业确定是否实施转让的“先用后转”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科技成果“转移支付”工作机制,推动高校院所面向山区26县,实施科技成果定向免费或者低价许可。目前,“用后转”已汇聚1600余项科技成果,其中68项成果完成对山区26县的免费许可。如温州大学“一种车用发电机复合式散热结构”和浙江师范大学“一种电子器件水冷系统驱动泵”两项成果与龙泉浙江创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签订“用后转”协议,企业获得专利免费许可2年。仙居君业药业公司与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达成合作,企业可先免费试用天津所的成果并进行验证,完成验证后再实施付费转化。

三是以“产学研”为纽带的创新资源向山区26县倾斜。成果研发方面,加速优质科技资源向山区26县倾斜,围绕研发攻关和科技惠民应用,去年以来,支持26县研发攻关、人才载体等各类项目54项、26县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11项,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经费近1亿元。成果运用产业化方面,支持山区26县创建省级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成果转化平台,实行差别化创建和认定标准,提升成果运用承接能力,目前山区26县共建设了8家高新区、25个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2021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5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661家,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创新资源富集区建设“创新飞地”17个,累计引入高端人才430余人,入驻优质项目192个。26县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提升,涌现出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如丽水农业科技“尖兵”、遂昌县科技工作者唐昌华参与完成的成果“水稻遗传资源的创制保护和研究利用”,累计推广水稻新品种11.9亿亩、经济效益1680.6亿元,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4个方面提案建议,我们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积极采纳吸收,并聚焦山区县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山区26县企业需求导向

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攻关和产学研合作机制,提升山区26县企业创新能力。一是按照数字化改革要求,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搭建企业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工具,鼓励山区企业或科技中介机构凝练发布需求,鼓励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揭榜匹配需求,推动高校院所和山区开展产学研横向合作,促进需求解决、能力变现、知识变现。二是鼓励山区企业深度参与重点研发项目凝练和设计,常年公开征集、迭代梳理,形成真榜、实榜。借助“浙江拍”、创新挑战赛、路演大赛等平台,紧贴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与转移转化活动。三是鼓励大企业与山区26县中小企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专业化协作配套,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特色载体建设,形成资源开放、能力共享、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紧密型协作关系。四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山区26县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协同的创新联合体、企业共同体,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生态,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五是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三年行动,有效联通知识产权服务资源、金融资本与山区产业园区、高新园区等区域实体。2022年,争取实现山区26县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5%,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技术交易总额各增长12%以上。

(二)优化完善山区26县成果转化生态体系

落实《科技赋能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行“一县一策”,支持“一县一业”,实施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建立完善山区26县成果转化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体系。一是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及部分山区26县试点开展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推动高校院所成果以“先免费许可、后付费转化”的方式转化到山区26县企业,同步推动高质量人才、平台、项目转移下沉,实现科技资源向山区26县“二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二是鼓励高校专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山区26县转化,加大高校专利公益性开放许可的探索力度。三是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撬动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参与山区企业的培育发展。四是推动银行机构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合理下放审批权限,扩大产品创新自主权,合理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山区26县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金融保障。加大对新兴科技产业培育和绿色能源产业布局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建立山区26县长效科技合作模式

坚持以载体建设和人才队伍为纽带,推动山区26县与省内外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开展长期深度合作。一是在山区县布局一批省级高新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省双创示范基地,实施差别化认定标准和倾斜政策支持。二是全面启动26个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建设,积极谋划推进杭州、嘉兴为山区26县集中布局“科创飞地”,推进山海协作产业项目300个、投资400亿元以上。三是会同省科协实施“千博助千企”行动,研究制定科技特派团实施工作方案,选择2—3家重点山区县围绕产业发展开展“组团式”帮扶试点,推动各类人才向山区县流动集聚。四是推动省属高校依托山区26县现有基础和优势产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合作设立科技创新平台、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和联合培养基地等。五是完善激励机制,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向全省域推广,鼓励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人员以作价投资的方式与山区县进行深度合作。

(四)提升山区26县成果捕捉、规划和服务能力

运用系列平台、工具和方法,引导并帮助山区26县加强科技创新路径规划和成果捕捉服务,提升可持续发展动能。一是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服务平台,鼓励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为山区26县捕捉寻找优质成果,精准对接匹配需求。二是发挥省科技咨询委员会和科技专家库功能作用,准确把握全省科技创新现状,规划未来科技发展路线图,为山区26县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战略咨询服务。三是依托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网点、“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平台功能,加强对山区26县产业需求分析和匹配,为山区26县产业部门和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专利实施指引和转化路径参考。四是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开展山区26县技术经纪人专项培训,为山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全链条优质服务。

以上是具体办理意见。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建言献策。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卢顺平

联系电话:0571-87054055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30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金华市政协提案委,金华市科协,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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