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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意见的函(已归档)

发布日期:2022-07-29 15:00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征集内容: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全力打造一批具有高水平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根据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我们起草了《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了《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将两个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28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吴扬青

电  话:0571-87054033

邮  箱:wyq@zjinfo.gov.cn

附件:1.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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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29日

征集调查结果:

反馈意见

单    位

反馈意见

起草单位

采纳情况

起草单位

未采纳理由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原纳入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是否考虑政策衔接。

采纳


杭州钱江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


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报告仅申报年份有,建议取消,减少企业费用负担及申报工作量。

采纳


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小巨人的知识产权条件设置改为5个以上一类知识产权。

采纳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属于加工制造业/建筑业,营收已过百亿,4%的研发强度较难达到,能否考虑面向不同规模体量企业设置分级的研发强度要求。

采纳


宁波芯键半导体有限公司

无意见。

/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不要过于看重增长率指标,15%的增长率要求较高,可适当提高反映科技实力的指标,如引进高端人才/团队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

采纳


建议创新强度要求进行分级,不同规模要求不同。

采纳


领军企业市场占有率全省15%建议改为排名指标,如全球前几,国内前几。

采纳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长率指标建议降低,更看重成果转化情况。

不采纳

具有一定的增速要求是科技企业快速成长的必要条件

按不同规模设置研发强度要求可提高企业申报意愿。

采纳


浙江石化阀门有限公司

参照重点企业研究院标准,建议将近三年研发强度4%改为上一年度研发强度4%,可达到。

不采纳

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均应有持续、较高的研发投入

奔腾激光(温州)有限公司

建议近三年研发强度改为近一年。

不采纳

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均应有持续、较高的研发投入

建议市场占有率15%改为全省/全国前几。

采纳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小巨人的“省内市场占有率”改为“省内或国内市场占有率”。

采纳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强度方面建议增加绝对值要求,如研发强度4%或研发投入达5亿元以上。



建议市场占有率15%改为排名指标。

采纳


应强调一类知识产权。

采纳


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如何与新的两个管理办法做衔接。

采纳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占有率指标建议与“隐形冠军”资质互认,因为在“隐形冠军”申报过程中已出具市场占有率证明。

采纳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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