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意见的函(已归档)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全力打造一批具有高水平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根据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我们起草了《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了《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将两个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28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吴扬青
电 话:0571-87054033
邮 箱:wyq@zjinfo.gov.cn
附件:1.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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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29日
反馈意见 单 位 | 反馈意见 | 起草单位 采纳情况 | 起草单位 未采纳理由 |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对于原纳入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是否考虑政策衔接。 | 采纳 | |
杭州钱江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 | |
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报告仅申报年份有,建议取消,减少企业费用负担及申报工作量。 | 采纳 | |
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议小巨人的知识产权条件设置改为5个以上一类知识产权。 | 采纳 | |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属于加工制造业/建筑业,营收已过百亿,4%的研发强度较难达到,能否考虑面向不同规模体量企业设置分级的研发强度要求。 | 采纳 | |
宁波芯键半导体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 | |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 |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议不要过于看重增长率指标,15%的增长率要求较高,可适当提高反映科技实力的指标,如引进高端人才/团队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 | 采纳 | |
建议创新强度要求进行分级,不同规模要求不同。 | 采纳 | ||
领军企业市场占有率全省15%建议改为排名指标,如全球前几,国内前几。 | 采纳 |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增长率指标建议降低,更看重成果转化情况。 | 不采纳 | 具有一定的增速要求是科技企业快速成长的必要条件 |
按不同规模设置研发强度要求可提高企业申报意愿。 | 采纳 | ||
浙江石化阀门有限公司 | 参照重点企业研究院标准,建议将近三年研发强度4%改为上一年度研发强度4%,可达到。 | 不采纳 | 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均应有持续、较高的研发投入 |
奔腾激光(温州)有限公司 | 建议近三年研发强度改为近一年。 | 不采纳 | 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均应有持续、较高的研发投入 |
建议市场占有率15%改为全省/全国前几。 | 采纳 | ||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 |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议小巨人的“省内市场占有率”改为“省内或国内市场占有率”。 | 采纳 | |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研发强度方面建议增加绝对值要求,如研发强度4%或研发投入达5亿元以上。 | ||
建议市场占有率15%改为排名指标。 | 采纳 | ||
应强调一类知识产权。 | 采纳 | ||
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如何与新的两个管理办法做衔接。 | 采纳 | ||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市场占有率指标建议与“隐形冠军”资质互认,因为在“隐形冠军”申报过程中已出具市场占有率证明。 | 采纳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