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482090/2022-00663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2-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 08- 16 10: 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103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2〕210号

九三学社组: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3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03年在我省亲自倡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创新制度。多年来,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地把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全面小康的重要途径,一任接着一任干,久久为功抓落实。

十多年来,省市县三级联动累计派出科技特派员2.4万人次,其中个人科技特派员1.7万人次、法人科技特派员36家、团队科技特派员504个。省财政累计投入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4.1亿元,实施科技项目9515项,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7万多项次,技术培训12万多场次,培训人员680多万人次,实现经济效益98.58亿元。科技特派员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提交了一份高分的科技答卷。

(一)强化制度创新,系统提供政策保障。从2003年开展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至今,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向欠发达乡镇派遣科技特派员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政策,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系统支撑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近年来,更以深化改革、扩大优势为目标,不断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不断加强科技特派员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支持的补助经费由原来的3600万/年提高到5275万/年,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标准由5万元/人·年提高到10万元/人·年。

(二)突出需求导向,精准选派科技特派员。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要,由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常态化采集、受理、鉴别产业帮扶需求,常态化征集构建科技特派员需求库。坚持双向选择、择优选派,通过推动需求库和专家库匹配对接,让基层自主选择科技特派员,让科技特派员自主选择服务点,实现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市场化选派,力争将专业需求对口的优秀科技特派员选派到基层一线,不断提升选派质量。

(三)创新管理模式,优化工作体系。一是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构建“科技特派员在线”应用平台,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制度重塑,开发了“人员选派‘一线牵’、技术难题‘在线诊’、产业支撑‘一网配’和服务绩效‘一键评’”4个场景,推动科技特派员管理模式迭代升级,力争把最适合的人派到最需要的地方,把最即时的服务提供给最需要的地方,要用最系统的科技资源支撑产业发展,用最科学的方法评价服务最好的人。二是建立科技特派员登记制,构建全省统一的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实行一人一档,细化科技特派员专业特长、技术成果和服务经历等信息。三是建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人员动态调整机制。

(四)强化政策激励,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携技术、项目、资金到派驻地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对派出的科技特派员进一步落实保留原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等有关政策,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在职称岗位评聘、评奖评优时,优先向科技特派员给予倾斜。省委省政府每五年一次表彰奖励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特派员先进单位,每两年一次表扬一批先进科技特派员个人和集体,增强科技特派员获得感。

(五)创新服务模式,支撑产业发展。一是构建完善科技特派员“1+1”服务体系。采取1名个人科技特派员服务1个乡镇、1个乡村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1个特色主导产业、1家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1个县经济创新发展、1个工业团队科技特派员柔性服务1家企业的做法,全面支撑和服务我省农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需求。二是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形成了“科技特派员+企业+农户”“科技特派员+协会+农户”“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农户”“科技特派员+种养大户+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三是拓展科技服务区域全省域化。随着我省实现“不把贫困带入十三五”目标,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点从带动欠发达地区脱贫脱困向支撑全省农富民强转变。科技特派员服务专业领域由一产逐步向二三产拓展,全产业链化支撑农村综合经济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有待改进和提高的地方,特别是九三学社组在提案建议中分析指出了我省科技特派员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配合不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建议要求,持续强化组织统筹协调、加大管理力度、强化部门协同,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擦亮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金名片”,针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把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加快推动科技服务下沉,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即将出台的《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 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政策制度保障。深入推进“两进两回”行动,精准选派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特派员进乡入村,推动科技特派员全省域多领域覆盖。支持地方积极探索推动科技特派员扎根服务的新做法新经验,创新四个“1+1”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完善“1人+1乡”“1队+1业”“1家+1县”“1企+1策”的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管理机制。一是加快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数字化赋能。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建立“科技特派员服务在线”综合服务云平台,推动科技特派员管理流程再造和制度性重塑,实现科技特派员零距离服务基层主体,管理部门多维度开展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科技特派员工作效能。二是完善科技特派员登记制,构建全省统一的科技特派员专家人才库,简化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引导和鼓励省内外更多符合条件有情怀、有经验、有能力的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企业注册成为科技特派员,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拓宽乡村振兴帮扶领域。三是建立全省一盘棋、市级抓统筹、县级负主责、基层强执行的纵向管理架构,为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组织保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抓手,通盘考虑、一体谋划、联动推进。完善科技特派员培训制度,提升各级科技部门、派出单位和入驻单位对科技特派员的管理与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坚持在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完善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农科院等单位组成的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会商,形成更加强大合力,引导市、县(市、区)政府成立由科技、农业农村、组织、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科技局等部门共同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强化县域主体责任,加强县域层面对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地方主导产业效能。

(四)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加快构建集精准选派、绩效评估、项目管理、成果发布、技术服务、绩效考评等为一体的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一是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实体,或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二是强化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市场化激励,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更大程度上保障科技特派员在创新创业、推动农民增收致富过程中切实获得实惠,落实高校、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三是深化科技特派员评价制度改革,把实际能力、工作业绩和转化效益等作为评价重要内容,强化服务绩效导向,建立体现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不一样的考评和奖惩机制,形成科技特派员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四是加强科技特派员表彰激励,省委省政府每五年表彰奖励一次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通过定期表彰、典型宣传、鼓励参政议政、项目申报及评奖评优等途径,激发科技特派员内生动力,鼓励广大科技特派员立志于将“论文写在大地上”。

(五)进一步加强经费规范管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扩大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减轻科技特派员事务性负担,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支持省派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引导全省科技特派员政策落地落实,鼓励各地安排相关项目经费,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九三学社组对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实施。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叶祥发

联系电话:0571-87054019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30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温州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