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委托课题确定中标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研究室委托课题管理制度》要求,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省政府重大委托课题中标的2家单位(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政府研究室、省科技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4月30日起到5月9日止。
4.联系单位和电话:
省政府研究室办公室,电话:0571-87056179
省科技厅法规处,电话:0571-87051064
通讯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政府研究室
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序号 | 课题名称 | 承担单位 | 中标人 |
1 | 关于发达国家和我国发达地区以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三大差距”持续缩小的模式、标准、政策、体制机制研究及对我省的借鉴 | 浙江工业大学 | 翁列恩 |
2 | 关于我省各地探索开展全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三大差距”持续缩小的模式、标准、政策、体制机制研究及建议 | 中国计量大学 | 汪明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