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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4-00087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4-06-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增加省青年基金支持力度提振青年人才信心助力夯实科技基础

发布日期: 2024- 06- 14 16: 3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4〕245号   

刘波委员:

您和左彪、朱艺涵委员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55号提案《增加省青年基金支持力度提振青年人才信心助力夯实科技基础》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独特作用,持续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基金资助力度,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

(一)深化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完善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的政策体系。修订出台《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稳定支持青年科学家工作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和建章立制。二是深入推进“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推进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和青年原创项目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赋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大的科研自主权,356名青年科研人员的项目纳入试点,总经费超2.8亿元,相关情况被《人民日报》报道。三是深化创新资源配置改革试点。构建竞争和稳定相协调的支持机制,强化高水平研究型机构和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对西湖大学、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试行经费稳定支持机制,累计安排资助经费3500万元,由试点单位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管理,鼓励青年科研人员自由探索,敢于挑战最前沿科学问题。

(二)聚焦青年人才,优化资助体系。一是优化资助导向。省自然科学基金优化设置探索青年、省杰青、青年原创等项目类型,实现对35岁、40岁、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不同年龄段的全覆盖支持,202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中40岁以下青年占比达75%、35岁以下达50%。二是加强资助力度。2023年青年原创、省杰青、探索青年项目资助青年科研人员824人,资助经费超1.4亿,年龄最小的项目负责人25岁;探索项目设立青年专项,对35周岁以下尚未获得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青年科研人员给予“第一桶金”资助,近5年省基金青年专项累计资助3419人、资助经费3.1亿元,2023年探索青年项目资助率达34%,创历史新高。三是优化女性科研人员成长环境。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省杰青和探索青年项目女性科研人员的申请年龄进一步放宽到42周岁以下。省杰青的女性负责人占比已从2020年的12%提高至25%,探索青年项目的女性负责人占比已从2020年的40%提高至46%。

(三)统筹资源配置,促进多元投入。一是助力担纲领衔国家基础研究任务。强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的紧密衔接,2019—2023年,我省获国家青年科学基金立项资助6162项、资助经费17.2亿元。近4年我省科研人员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项目的青年负责人占比近1/3,7名“85后”项目负责人首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19—2023年,我省获国家杰青资助91人、国家优青资助155人,超过八成曾获省杰青等省基金项目资助,2023年我省获国家杰青资助24人,创历史新高,其中20人曾获省基金项目资助、17人获省杰青资助。二是加快构建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新体系,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同出资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推动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华东医药、白马湖实验室和杭州市政府各投入5000万元设立冠名企业和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19—2023年共吸纳14家联合资助方自筹经费超1.9亿元资助基础研究,累计资助619名45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承担联合基金项目,占比达83%,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284名,占比接近40%。

二、下一步举措

虽然省基金在资助青年科技人才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广大青年科研人员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提案所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客观全面,提出的建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对进一步提升省基金资助青年科技人才效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资助体系。一是发挥省基金的“种子资金”作用。探索增设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持续加大“第一桶金”的资助比例,适度扩大省杰青资助规模,力争2027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中40岁以下青年占比达80%以上。二是强化联合基金的“扩面”作用。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围绕区域经济与行业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鼓励联合资助方安排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定向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加快构建资助青年科技人才的多元投入新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滚动资助机制。学习借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青择优滚动支持做法,探索实施省杰青延续项目,择优遴选、滚动支持省杰青优秀项目,给予最长三个项目周期的连续支持,集中优势资源培养造就青年领军人才。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健全青年专家评审机制。修订实施《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将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纳入专家库,在科技专家库中进一步增加女科学家入库数量,充分发挥高水平青年专家作用,全面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发展、指南凝练和项目评审。省杰青和探索青年项目女性科研人员的申请年龄继续全面放宽到 42周岁以下。二是强化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省基金项目研究进展跟踪,压紧压实依托单位主体责任和科研人员主要责任,督促做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原始记录和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备案。强化基金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和绩效目标任务实现情况,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暂停拨付后续财政补助金,整改不到位的终止项目实施并收回资助资金。三是规范申报立项工作机制。遵循省基金“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原则,起草省基金项目评审“负面清单”,坚持申请、评审、立项等各个环节的全程信息公开与反馈,最大限度做到公开透明,进一步提升立项的合理性、公正性。省杰青对浙江大学实行限额申报,促进均衡发展。

(三)优化成长路径。一是聚焦青年人才梯次培养。强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的有序衔接,推动构建省青年科学基金、国家青年科学基金,省基金重点项目、国家优青,省杰青、国家杰青的梯次资助格局,助力青年科技人才加速成长为国家级人才,力争每年获国家优青、国家杰青资助50人以上。二是健全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管理机制。省杰青及其延续项目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包干制”,赋予青年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鼓励和支持青年科研人员敢于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每年新增省杰青“包干制”试点项目100项。三是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高效配置。支持青年科研人员依托全国(省)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鼓励和支持国家杰青、省杰青等青年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牵头承担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成和重点项目,在需求征集、指南凝练和项目组织上给予重点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基金办 徐敏

联系电话:0571-88212789  传  真:0571-88935710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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