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4-00113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4-0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温173号建议的答复
浙科提〔2024〕283号
叶方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省“尖兵领雁”项目组织模式及加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及重大科研平台建设支持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建议优化省“尖兵领雁”项目组织模式。省“尖兵领雁”项目是由浙江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围绕一批核心技术发布榜单。为体现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榜单多数要求由企业(或医院)牵头,少数可由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牵头揭榜。目前,在操作层面上,由于企业研发力量薄弱,不少技术攻关项目,通常由企业联合科研院所揭榜,企业为主要揭榜者,科研院所为主要攻关者,这种主要揭榜与主要攻关者分设的现象不利于激发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因此,对于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建议增加可由科研院所牵头揭榜的项目数:由企业出题、科技厅发榜,科研院所揭榜后集中力量攻关,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 近年来,我厅深入推动科研攻关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迭代深化“尖兵领雁+X”研发攻关计划体系,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聚焦“415X”先进制造产业集群,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到核心技术攻关全链条、一体化部署实施“尖兵”“领雁”重大攻关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链条一体化组织机制模式全国推广,新攻关取得我国首颗智能遥感卫星“地卫智能应急一号”、首款液态甲烷火箭朱雀二号等重大科技成果。 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重大项目需求征集中,注重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从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生产实践中凝练重大科技攻关需求,也鼓励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共同提出攻关需求,不断提升科研院所等“揭榜挂帅”、攻关解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的参与度,近三年,“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中,企业牵头或联合科研院所等提出的重大攻关需求占比超过50%,科研院所、高校牵头或参与攻关解决产业共性技术的项目数占比超80%。 另一方面,制定出台《关于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重大项目产学研协同攻关中,注重发挥科研院所、高校、领军企业等引领作用,支持以科研院所等高水平科研机构科创平台为载体,联合龙头企业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模式,推动科研院所高质量支撑服务产业发展。近三年,“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中,面向科研院所、高校牵头或参与的榜单占比达84%左右。 下一步,我厅将以省科技计划迭代重塑为契机,持续推进科研攻关机制改革,迭代完善科研院所等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攻关机制,打造“产学研贯通、上下游一体”的科创全链条。同时,围绕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加大面向科研院所征集需求、组织参与项目指南编制等工作力度,推动提升省科技计划支持科研院所牵头或联合企业等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数。 |
2 | 建议省财政加大对各类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近年来,浙江省已大力增加研发费用投入,但与广东、江苏比,仍有差距。以“省杰青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例,广东省每项资助经费为100万元,实施期为4年;江苏省每项不超过150万元,实施期为3年;浙江省每项不超过80万元,实施期为4年。为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人才到我省工作,激发更强劲的科研攻关活力,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议加大各类“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经费资助额度。 |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尤其是对各类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2020-2023年省本级财政科技支出数分别为316774万元、516204万元、676498万元、623877万元,年均增长36.11%。 一方面,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力度。2018-2023年省财政安排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资金83.83亿元,年均递增2.5亿元左右,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和15大战略领域,支持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项目,符合条件的,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经费。 另一方面,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2018-2023年逐年加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量、支持强度,省财政安排基础公益研究专项资金23.34亿元,年均递增0.5亿元左右,并积极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低于300万元,助力提升我省原始创新能力。此外,还明确省“杰青”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25年度计划立项数拟提高到100项、较2024年度提高25%,以支持更多我省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培育青年学术骨干。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继续推动落实省市县三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实现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15%以上的目标,推动省财政加大对各类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如争取扩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规模,探索提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额度,以及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行项目滚动支持机制,对获省基金资助并取得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的给予滚动支持,实施“杰青”延续项目(不含管理科学),对资助期满的“杰青”,择优遴选一批延续项目给予第二个3年、第三个3年的滚动支持。 |
3 | 此外,省重点实验室是我省强力推进“创新深化”重要动力来源之一,建议加大对省重点实验室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以更好发挥其在核心技术攻关上的引领作用。此前,对省重的支持经费为每家200万,而且只能用于固定设施(仪器)配置。建议在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后,资助强度调整为每家每年200万。 | 近年来,我厅重点推进省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建设,高质量建设省重点实验室378家,对认定为省重点实验室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绩效评价每三年一次,对绩效评价排名前1/5的,每家给予一次性绩效奖励90万元,但未规定相关资金只能用于固定设施(仪器)配置。 去年以来,为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需求,强化有组织科研,我厅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采取“分批实施、稳妥推进”的方式推进省重重组工作,按领域分批发布省重申报通知。目前,在智能计算与人工智能、微电子与光电子、大数据与信息安全、组学与精准医学、生物育种与现代农业、精细化工与复合材料、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已完成第一批143家认定工作(其中,15家为标杆实验室)。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在省重点实验室支持政策基础上,强化任务导向绩效导向,迭代完善形成全省重点实验室支持政策,推动省财政加大对全省重点实验室的资助强度。并将加快省重重组步伐,2024年底前,在云计算与未来网络、智能控制与先进技术、结构生物学及关键生物技术、脑科学与脑机融合、新药创制与高端医疗器械、功能材料、海洋与空天材料、双碳与环保技术等领域完成100家左右省重重组,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省重重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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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