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4-00115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4-07-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突破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瓶颈制约的几点建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63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4〕285号
吴文灿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63号提案《关于突破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瓶颈制约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成果源头创新能力,推动优质科技成果产出。一是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四个面向”,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倒逼、引领、替代、转化“四张清单”,深化“揭榜挂帅”“军令状”、创新联合体等攻关机制。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中,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27家高校牵头承担重大科技项目217项,省财政补助经费6.74亿元左右。二是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导向。建立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制度,浙江创新馆建成并投入使用,打造“浙里好成果”品牌,系统构建重大科技成果发现、遴选和运用转化机制,推动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实施转移转化。2023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25项,其中高校牵头或参与的达32项。三是推动高校盘点存量专利和分级评价。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按照“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思路,组织高校院所开展存量专利梳理、评价和对接推广工作,推动盘活一批高价值专利。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99家高校完成8.8万件存量专利盘点。
(二)打造全链条服务体系,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布局建设一批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如杭州创建概念验证中心30家,实现五大产业生态圈全覆盖,已挖引入库项目756个、验证项目357个、转化落地项目193个,项目获投融资44.74亿元,概念验证中心推动原始创新项目产业化落地转化成效显著。如衢州、舟山、绍兴上虞依托高校院所建设新材料中试基地,开展科技成果验证、中试和放大,助推产业化进程。二是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上下贯通、统一规范、调度有序的全省技术市场体系,目前地方分市场已实现11个设区市、90%县(市、区)全覆盖。整合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实施成果转化持续赋能。2023年,全省高校专门设置的技术转移机构数量达到360个,专职工作人员1050人,兼职工作人员1530人,服务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校地方研究院64家,服务“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的高校地方研究院70家。
(三)深化企业主体创新地位,推动校企产学研合作。一是打造“供需荟”产学研协作数字化平台。建立市场化的企业、服务机构、高校院所协作分工机制,推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主动为企业问诊把脉、对接需求,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使企业和高校院所更加专注主责主业。目前,“供需荟”已经有235家技转机构、362个技转人员、5700余位专家入驻使用,挖掘1500余项真实需求,撮合300余项校企合作,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近亿元。二是强化“揭榜挂帅”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设立资金池,牵头承担攻关任务。三是全国首创“先用后转”模式。针对中小企业风险敏感性强、成果承接能力弱等问题,率先探索科技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模式。通过开发“先用后转”保险产品、制定“先用后转”交易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信用机构协同联动等方式,体系化保障成果转化双方权益,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目前,5600余项科技成果入“先用后转”成果库,面向山区26县成功转化1355余项。“先用后转”模式在科技部指导支持下正加快全面推广。
二、下一步举措
针对您提及的三点具体建议,下一步我厅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持续突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瓶颈制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整体质效。
(一)以“需求”为导向,优化科技项目攻关机制。重塑科技计划体系,系统研究制定《浙江省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加强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平台、高端人才、重点项目一体联动、高效协同。按照战略领域滚动发布攻关指南,在省域层面部署重大科技项目的同时,推动更多高校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聚焦芯片、云计算、人工智能、关键生物技术、新材料等科技前沿领域,推行重大任务牵引的总体部制、“大兵团作战”攻关模式,以布局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为关键,全链条、一体化组织实施“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推动建立高校、科研平台和科技企业之间的联动机制,支持形成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攻关团队,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深化“揭榜挂帅”“赛马制”“军令状”等攻关机制。
(二)以“市场”为导向,优化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谋划布局一批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在验证中试、市场盈利、链接合作、场景开发等方面形成成果转化的核心服务能力。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基地,通过项目化运作、市场化运营,强化政策供给和产业引导,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金融机构牵头组建实体化科技咨询服务机构,为重大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评估评价、风险管理等风险减量服务。鼓励中介、金融、法律等机构合理开发利用发布的科技成果信息,围绕科技成果加工、集成、熟化、推介、撮合、交易等环节。坚持成果导向,以形成重大标志性成果作为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指标。深化重大科技成果发现、遴选和运用转化机制,持续打响“浙里好成果”品牌,联动浙江创新馆、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等平台,加强重大科技成果梯队培育。
(三)以“企业”为主体,提升产学研合作质效。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迭代完善企业联合出资挂榜、创新联合体等攻关模式,持续支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开展科研攻关。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战略领域,面向“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芯片、云计算、人工智能、关键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新建创新联合体10家以上,围绕创新联合体布局重大科技项目30项以上。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普查制度,对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事业等职务科技成果,以及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摸底、全量汇交。迭代升级科技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模式机制,探索科技服务“先用后转”以及成果作价“先用后转”等新模式,推动技术资源、人才团队、科技服务向中小企业下沉转移,提升产学研合作质效。
以上是具体办理意见。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卢顺平
联系电话:0571-87054045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