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482090/2024-00132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4-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浙中科创走廊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4- 07- 15 09: 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金123号建议的答复

浙科提〔2024〕301号  

朱广敏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支持浙中科创走廊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等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支持浙江(金华)产业光源,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报批“窗口指导”,争取早日落地开工建设,将浙江(金华)产业光源列入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项目,给予立项和建设资金支持。

当前,我省正在大力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预计2024年底投入试运行,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预计2024年底开工建设,原子级制造、浙江产业光源等一批大科学装置正在加紧预研谋划、推进建设。2023年,浙江(金华)产业光源大科学装置列入省“千项万亿”科创强基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2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27亿元。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和我厅将继续加大对大科学装置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做好大科学装置申报、论证等工作,统筹创新资源给予支持。待国家“十五五”规划大科学装置启动申报后,将指导浙江(金华)产业光源大装置加强论证,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并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2

优先考虑将浙中实验室纳入省实验室体系并大力支持。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浙大金华研究院、浙江光电子研究院等建设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全省重点实验室。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布局建设10家省实验室,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17家。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浙大金华研究院、浙江光电子研究院均已被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目前,我省已经完成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建成10个高水平省实验室”目标,当前省实验室建设的重点任务是强化绩效导向、目标导向,加快集聚一流人才、形成一流成果,提升建设质效。

下一步,我厅将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聚焦“芯”光电、现代中医药及生物技术等重点领域,支持浙中科创走廊继续做大做强现有科创平台,加速高端创新资源汇聚。一是支持浙中实验室聚焦中医药理论传承创新、中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依托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等科研力量,积极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开展中医药基础、应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尽快形成标志性成果。二是按照一体化配置科技资源要求,根据人才引进、科研能力建设需求,支持浙中实验室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交流合作,集聚中医药科技领域顶尖人才。支持创建全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一流的科研环境。三是面向产业发展,组织需求凝练、成果对接、专题路演等活动,开展定期交流,支持浙中实验室、浙江光电子研究院、浙大金华研究院等平台与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加强对接、强化合作,培育建设产业链中试平台和技术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打通技术转移通道,提升产业创新支撑能力。

3

支持金华创建省现代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在工业领域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基础上,布局农业领域省技术创新中心,纳入全省技术创新中心体系。

当前,我省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控制等领域,建设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目前正在开展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提升建设质效。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是支持金华聚焦现代农机装备领域技术需求,组织省内优势力量联合湘湖实验室、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农科院等科研力量,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制国际领先的丘陵山地小型农机装备。二是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向全社会开放共享,支持金华现代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共享共用创新资源,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kjt.zj.gov.cn/),了解科技创新、创新深化和省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处 李易

联系电话:0571-87054042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10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