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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4-00133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4-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加快构建高水平基础研究体系,助力我省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

发布日期: 2024- 07- 15 09: 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4〕302号

民进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号提案《加快构建高水平基础研究体系,助力我省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收悉。该提案对我省构建高水平基础研究体系,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基础研究行动方案》等政策,聚焦聚力三大科创高地,不断加强基础研究工作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完善基础研究分析评议标准

一是基础研究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深入推进“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重大、杰青项目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为科研人员松绑赋能。截至目前,已有43家科研单位的523个项目纳入试点,总经费达4.5亿元。深化创新资源配置改革试点,支持西湖大学、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所2家试点单位试行经费稳定支持机制,每年资助经费1500万元,由试点单位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管理,加强外部监督和闭环管理,确保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二是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有机衔接。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组织实施“尖峰计划”,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背后的基础研究瓶颈和面向前沿技术引领等重大需求。202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署实施重大项目67项,重点支持高水平科研人员开展目标导向的科学研究,着力解决一批重大科学问题。联动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我省与国家基金委每年分别投入1.2亿元、0.4亿元,围绕我省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研究,2023年我省牵头立项47项、资助经费1.4亿元。

三是积极完善基础研究多维客观评价。近年来,我厅不断推进基础研究项目立项及评审制度改革,在项目立项评审环节,要求评审专家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分别对项目创新性、科学意义、应用前景、研究方案、研究基础、前期成果、团队构成、支撑平台、经费预算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打分。项目验收过程中,要求专家对论文发表、专利获取、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应、经费使用规范等多维度进行评价,确定项目验收绩效。

(二)关于增强省属高校基础研究能力

一是加快提升高校基础研究能力。2022-2024年,省属高校高等教育投入由120.79亿元增加到150.73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每年安排浙江省高校绩效奖补资金10亿元,激励高校提升办学质量。出台《关于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双一流196工程”,重点建设12所高水平大学,遴选建设12个登峰学科、25个优势特色学科、50个一流A类学科和181个一流B类学科。“十四五”以来,省属高校立项省基础公益项目3787项,项目经费5.4亿元。“尖峰计划”资助了省属高校团队152个,经费1.32亿元。3所高校23个学科入围国家“双一流”,省一流学科A类和B类中,基础学科分别为26个和61个,分别占26.5%、26.3%。

二是推进高能级科创平台牵动教科人融合贯通。省实验室联合省内高校院所共建科教融合学院3家,推进专业领域人才联合培养。联合高校院所、领军企业等谋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3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600余台开放共享。西湖实验室联合复旦大学共同承接昌平国家实验室重点科研项目,总经费1000万元。省实验室从高等院校以及部分重点企业双聘人才518人(高校院所450人、企业68人),实现学术界、企业界人才互通,与20所省内外高校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2200余名,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

三是不断完善高校和教师改革评价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已规范各高校评价指标,统一评价标准,不再区分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应用型本科学校、技术技能型院校进行评价。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在数学、物理、生物学、药学、经济学等基础学科不同领域遴选建设30个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立健全符合不同领域基础学科拔尖学生重点培养的体制机制。鼓励高校将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纳入荣誉培养体系,完善入校后二次选拔和动态分流培养机制,坚持专业、课程、教材、教法等全要素改革,汇聚优质教学资源,不断提高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质量。

(三)关于探索新型举国体制浙江路径

一是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基础研究。重大科创平台与高校、企业联合申报并组织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60项,项目总经费超33亿元,每个项目平台、高校、企业各一位负责人担任“首席”。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59家,吸引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近3.2亿元。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牵头,联合四兄绳业、浙江理工大学等承担2023年度省尖兵项目“海洋工程用聚酯工业丝绳索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经费4500万元。湘湖实验室联合道济种业、浙江大学等多方力量,联合成立特色经济作物产业技术研究院,吸引企业投资3000万元。

二是推进产学研用一体融合。围绕集成电路、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创新平台和高校联合成立产业创新联盟10个。之江实验室联合新华三、阿里云等242家单位建立杭州人工智能产业联盟。省高档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建立浙江省数控机床产业技术联盟。省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牵头,联合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吉利汽车、零跑汽车科技等,建设浙江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创新联合体。

三是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出台《浙江省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指导意见》,初步形成了由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组成的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认定20家外资研发中心,国际科技合作载体44家,对132家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12家优秀载体每家100万元奖励。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一是持续加大自然科学基金投入。落实新一轮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省财政持续加大对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投入力度,2025年度预计安排7.4亿元,2026、2027年每年新增2500万。新一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省财政出资金额预计将从每年1.2亿元大幅增加到3.6亿元。二是设立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支持科创平台面向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协同攻关,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背后的基础研究瓶颈,提出原创基础理论、掌握底层技术原理,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三是吸引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及社会各界以捐赠或设立科学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支持有条件的联合资助方出资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基金,加快构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加大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力度,指导支持企业用好用足科技惠企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二)持续推进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一是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浙江大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湖大学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12所高水平大学高起点布局基础与前沿交叉学科专业,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建设。二是推动科技创新强基工程。高水平建设省实验室,积极培育国家实验室预备队。支持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浙江大学脑机交叉研究院等创建国家实验室基地。研究制定《以高能级科创平台牵动教科人融合贯通的意见(试行)》,推动新型实验室体系等重大科创平台,早出多出重大标志性成果。积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到2025年力争达到25家。三是推进大装置、大工程建设。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建设,谋划争取1—2个设施列入国家“十五五”布局。推动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落地实施,支持省内优势力量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围绕科学前沿问题新建一批国际联合实验室。四是推进教科人一体化融合贯通。研究制定《以高能级科创平台牵动教科人融合贯通的意见(试行)》,构建“学科夯实基础—平台源头供给—企业转化应用—产业发展壮大”全过程创新链条,推动科创平台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发展,支撑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整体性跃升,提升现代产业体系核心能力。力争到2025年,共同引育高层次人才100名、建设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100家、取得标志性成果100项、转化重大成果30项、孵化企业20家, 支撑2家省属高校进入双一流。

(三)完善基础研究的政策环境。一是健全竞争择优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立项机制。健全完善科研经费稳定支持机制。支持西湖大学、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所等试点单位对标国家战略和中心工作,自主选题、立项和管理,鼓励科研人员开展长期潜心研究。建立健全择优滚动资助机制。二是完善基础研究考核评价。修订《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构建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探索长周期评价、国际同行评价,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评价考核周期,建立破“四唯”长效评价机制。择优遴选、滚动支持省杰青优秀项目,给予最长三个项目周期的连续支持,集中优势资源培养造就青年领军人才。三是赋予更大项目管理自主权。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和决策机制。建立财政基础研究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及社会各界以捐赠或设立科学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杰青项目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包干制”,2024年,试点项目100项以上,包干制经费1亿元以上。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学术自主权和经费使用权。大幅提升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省基础研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攻关计划的比例。每年资助青年科技人才600名以上,到2025年,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提高到50%。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基础处  戴银燕

联系电话:0571-87054009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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