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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4-00146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4-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提升浙江省基础研究能力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4- 07- 17 15: 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31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4〕320号

吴家曦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31号提案《关于加快提升浙江省基础研究能力的建议》收悉,该提案对提升我省基础研究能力、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厅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经商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基础研究行动方案》等政策,聚焦聚力三大科创高地,不断加强基础研究工作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大资金投入强度。一是基础研究投入快速增长。我省基础研究R&D经费从2018年的39.7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110.3亿元,年均增长29.1%,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中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由2018年的3.0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80.7亿元,年均增速127.8%,远高于“十三五”期间增速(48.0%)。二是核心技术攻关有力推进。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组织实施“尖峰计划”,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背后的基础研究瓶颈和面向前沿技术引领等重大需求开展攻关。省重点研发计划2020-2023年共安排65.9亿元,年均递增2.5亿元左右。三是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我省与国家基金委每年分别投入1.2亿元、0.4亿元,联动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地方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共同设立联合基金,推动基础研究与区域经济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华东医药和白马湖实验室各出资5000万设立联合基金。

(二)推进科研平台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双一流196工程”建设。出台《关于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双一流196工程”,建设12个登峰学科、25个优势特色学科、50个一流A类学科。“尖峰计划”资助省属高校团队152个,经费1.3亿元。二是加快推进科创平台建设。以超常规举措打造新型实验室体系,拥有国家实验室1家、省实验室10家、全国重点实验室21家、全省重点实验室143家;围绕全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2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省技术创新中心10家。协同推进“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牵头发起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并落地实施,成立深时数字地球国内执行机构,给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待遇。截至目前,已集聚全球相关领域科研团队1000人才以上在杭集中攻关。

(三)集聚基础研究人才。一是高层次人才加快引育。深入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十三五”以来,新当选两院院士16名,全职两院院士累计81名。省自然科学基金优化设置探索项目类型,实现对在站博士后、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40岁以下省杰青、45岁以下知名科学家举荐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不同阶段的全覆盖支持。其中资助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的比重近90%。二是吸引优秀学生从事基础研究。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在数学、物理、生物学、药学、经济学等基础学科不同领域遴选建设30个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立健全符合不同领域基础学科拔尖学生重点培养的体制机制,引导优秀学生投身基础研究。三是完善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入校后二次选拔和动态分流培养机制,坚持专业、课程、教材、教法等全要素改革,汇聚优质教学资源,不断提高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质量。3所高校23个学科入围国家“双一流”,省一流学科A类和B类中,基础学科分别为26个和61个,分别占26.5%、26.3%。

(四)营造良好研究生态。一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股权激励、技术服务和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2023年全省实际减免高企税收1168.2亿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费用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二是推进基础研究经费使用改革。完善基础研究科研经费管理机制,2020年我省率先在部分省杰青项目中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青项目中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目前共有35家科研单位的361个项目纳入试点,资助经费达3.1亿元。三是完善基础研究多维客观评价。推进基础研究项目立项及评审制度改革,项目验收过程中坚持“破四唯”,要求专家对论文发表、专利获取、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应、经费使用规范等多维度进行评价,确定项目验收绩效。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一是持续加大自然科学基金投入。落实新一轮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加大财政稳定支持力度。省财政持续加大对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投入力度,2025年度预计安排7.4亿元,2026、2027年每年新增2500万元;推动新一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省财政出资金额预计将从每年1.2亿元大幅增加到3.6亿元。二是设立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支持省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创新企业等依托科创平台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面向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协同攻关,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背后的基础研究瓶颈,提出原创基础理论、掌握底层技术原理,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三是吸引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及社会各界以捐赠或设立科学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支持有条件的联合资助方出资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基金,加快构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加大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力度,指导支持企业用好用足科技惠企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二)持续推进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一是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浙江大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湖大学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12所高水平大学高起点布局基础与前沿交叉学科专业,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建设。二是推动科技创新强基工程。高水平建设10家省实验室、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支持之江实验室建设新型举国体制的实践样本,支持西湖实验室、浙江大学脑机交叉研究院等创建国家实验室基地。研究制定《以高能级科创平台牵动教科人融合贯通的意见(试行)》,统筹推进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积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到2025年力争达到25家。三是推进大装置、大工程建设。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建设,谋划争取1—2个设施列入国家“十五五”布局。推动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落地实施,支持省内优势力量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围绕科学前沿问题新建一批国际联合实验室。

(三)大力引育基础研究人才团队。一是引进一流人才。加大力度实施省重点人才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到2025年,引进集聚200名引领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领军人才,新培育150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二是培育高层次人才。在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担纲领衔中发现培养前沿基础研究领域的领跑者,扩大资助规模,重点支持两院院士、国家杰青等领军人才牵头主持集成项目,积极支持省杰青等学术骨干牵头主持重点项目,持续提升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能力。三是培养青年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纲领衔重大科研任务。增加青基等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项目限额,大幅提升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省基础研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攻关计划的比例。抓住25岁至45岁这一自然科学家发明创造的最佳年龄段,重点支持省杰青加快成长为国家级人才,力争国家优青、国家杰青资助50人以上。到2025年,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提高到50%。

(四)完善企业基础研究的政策环境。一是健全竞争择优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立项机制。健全完善科研经费稳定支持机制。支持西湖大学、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所等试点单位对标国家战略和中心工作,自主选题、立项和管理,鼓励科研人员开展长期潜心研究。建立健全择优滚动资助机制。二是完善基础研究考核评价。修订《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构建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探索长周期评价、国际同行评价,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评价考核周期,建立破“四唯”长效评价机制。择优遴选、滚动支持省杰青优秀项目,给予最长三个项目周期的连续支持,集中优势资源培养造就青年领军人才。三是赋予更大项目管理自主权。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完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和决策机制。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杰青项目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包干制”,2024年,试点项目100项以上,包干制经费1亿元以上,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学术自主权和经费使用权。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基础处   戴银燕

联系电话:0571-87054009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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