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482090/2024-00093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4-0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加快推广布局“概念验证中心”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

发布日期: 2024- 07- 05 09: 4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4〕262号

致公党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0号提案《加快推广布局“概念验证中心”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厅聚焦“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积极探索以概念验证助力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模式,持续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2023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各地围绕当地产业基础、区域特色开展相关探索和试点工作,杭州印发《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宁波出台《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温州也正在谋划相关支持政策,支持概念验证中心等平台建设发展。

(二)概念验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围绕概念验证全过程,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为抓手,省市县、各主体一体联动,整合技术、资本、人才、活动等要素资源,2023年全省各市、县已成功举办近百场科技成果路演、战略力量开放日等活动,不断提升概念验证生态整体效能。省级部门协同加大概念验证项目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浙科贷”“创新保”等专属融资服务项目等增量扩面,建设并试运营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推广中心,面向全省创新主体提供产品创新、宣贯推广、风险减量、系统数据、配套项目等知识产权保险服务,加大金融赋能创新力度。启真创新智能制造概念验证中心以“公益性验证资金(首期1500万元)+创新概念验证基金(首期1亿元)”资助方式支持项目验证。光电功能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建立技术研发、工程应用、投融资、孵化等327人团队,为技术集成、工程化验证、产业示范的全过程验证提供人才支撑。

(三)重点领域概念验证中心加快布局。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围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领域布局概念验证中心。如北航智能无人系统概念验证中心,聚焦智能物联领域,叠加北航资源和浙江机场集团、中电海康等大企业优势,开展成果联合验证、孵化。浙大智药院小分子创新药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创新药物成药性评价工程应用验证平台”等4个主要平台,以“合作验证开发”“委托验证研究”等方式进行小分子创新药的发现、验证、开发、工程化应用。德诺高端医疗器械概念验证中心,依托企业深耕医疗器械领域的资源禀赋,发挥与以色列、美国等长期合作引育项目的机制作用,建立概念验证、工程验证、实验室验证、动物实验验证、新术式验证等全生命周期验证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贵单位提及的三点具体建议,下一步我厅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加快推广布局概念验证中心,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

(一)聚焦未来产业加快布局建设。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支持并指导地方和相关高校院所结合产业实际和学科优势,在深化建设现有概念验证中心的基础上,聚焦未来网络、元宇宙、量子信息、脑科学等未来产业方向增设概念验证板块或新布局建设验证中心,研究制定概念验证平台建设指引、工作细则,理清概念验证的内涵逻辑、运行机理、政策机制等,条件成熟后适时在全省层面推开。推动概念验证中心与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新型研发机构、中试熟化基地以及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等贯通衔接,形成主攻方向明确、功能互补错位、配套衔接有序的概念验证和成果转化体系。

(二)健全完善概念验证服务体系。聚焦概念验证需求,联动高校院所、实验室、技术转移机构等建立多渠道、跨专业的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兼职)创业创新有关政策,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推广“博士入企”“成果转化助理”等做法,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人才支撑。探索将概念验证、对接撮合、中试熟化等人才纳入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审序列,畅通职业发展通道。设立100亿元科技创新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强对概念验证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早期阶段的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加大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围绕“概念验证、先用后转、企业研发失败”等方面,探索创新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保险产品。

(三)加大概念验证政策支持力度。对各地概念验证中心验证的科技成果和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浙里好成果”体系。支持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布局建设综合类、垂直类概念验证中心,为行业领域提供科技成果的二次开发、工艺验证、中试熟化等服务,符合条件的纳入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支持范围。依托“浙江科技大脑”“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应用场景,深化科研基础数据和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为概念验证中心运行提供数据支撑。总结推广滨江区开放域内市政道路、河道公园等公共区域为概念验证中心提供产品(技术)验证试验田的做法经验,支持更多产业集聚的地方增加应用场景供给,助推更多验证项目从“实验室”走向“应用场”。

以上是具体办理意见。感谢贵单位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建言献策。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卢顺平

联系电话:0571-87054045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