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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4-00098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4-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加快推进我省中西部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创新赋能高校科技资源集成与成果转化

发布日期: 2024- 07- 08 10: 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63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4〕267号

李正全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63号提案《加快推进我省中西部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创新赋能高校科技资源集成与成果转化》收悉。提案深刻分析了我省大学科技园建设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省科技厅、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基本情况

国家大学科技园是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服务社会、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平台。自2001年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获首批认定以来,我省先后共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7家,围绕杭州、宁波、温州三大经济中心开展布局建设。在建设主体上,有高校牵头和地方政府牵头两类,依托高校均为博士授予权高校,其中3所为国家“双一流”高校;在建设方式上,依托高校“一校一园”模式为4家,“多校一园”模式为3家;在股权结构上,划分为三类,高校全资的2家,高校控股的2家,国企控股的3家。近年来,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注重抓好以下工作,构建科创赋能体系。

(一)释放平台功能,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国家大学科技园汇聚高校内外资源,提供工商、财税、法务等基础服务和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规划等专业服务。为了充分发挥平台服务功能,营造高校师生科技成果转化良好环境,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加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文件,提供政策服务保障,努力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2023年省内7家大学科技园累计转化科技成果214项,合同金额9544.24万元,其中以转让、许可方式转化高校发明专利81项;签订横向合同数量97个,合同金额6822.44万元。

(二)拓展培训空间,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国家大学科技园注重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指导,落实项目资助、场地供应、资金保障、导师配备及培训组织等工作。2023年共开设37门创新创业课程,举办创新创业活动223场,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互联网+”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等重要赛事,获金奖近20项,共计接纳1766名实习实训学生。

(三)整合多方资源,推进校企联动创新发展。整合地方政府、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等多方资源,满足企业多元化发展需求,形成高校科技创新全面支持产业创新的良好局面。目前,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面积约16.58万平方米,2023年在孵企业数共计603家,其中高校师生创办企业数为305家,占比达到50.58%;在孵企业拥有有效知识产权2149件,其中发明专利440件;2023年毕业企业68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9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获投融资企业16家。2023年共计缴纳税收18296万元。

二、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下一步打算

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我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科技企业孵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布局不够合理、定位不够准确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315”科技创新体系、“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重大需求为发展导向,不断完善建设布局、管理运行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压实依托高校和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特色发展,坚持改革驱动,强化精准施策,推动大学科技园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一)优化区域布局,打造特色鲜明的科创平台。按照优化存量、引入增量的思路,结合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以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为中心,综合高校意向和地市意愿,优化区域和校际布局,统筹考虑现有大学科技园建设成效、地方支持力度、高校分布情况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等因素,有序规划各市、各区域大学科技园的筹建计划方案和支持举措,确定新一轮大学科技园布局。在争取申报新增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同时,把推进我省中西部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作为应有之义,支持在“金华-义乌都市圈”规划建设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主要依托高校的国家大学科技园,推动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科创平台。

(二)规范运行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省市联动、部门协同、校地联动,校内和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科技园运行机构共同参与建设,将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多方会商机制和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协同,指导高校把准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适时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成效进行总结和分析,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大学科技园加强指导,组织专家问诊把脉、积极整改,提升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大学科技园建设质量。以高校为主体建设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依托高校可成立科技园管委会;校地合作共建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由依托高校和属地政府共同管理,负责科技园建设顶层设计。

(三)创新建设格局,构建多元开放的生态体系。根据高校分布情况和区域发展实际,按照《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格论证拟新增建设的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在各项指标达到申报标准后,适时组织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做到成熟一个、论证一个、建设一个。遵循市场化要求,坚持优胜劣汰、精准施策,对国家大学科技园实行动态调整、优化整合,支持建设基础扎实的高校采用“一校一园”建设模式,鼓励建设基础较弱的高校采用“多校一园”建设模式,优化重组少数偏离建设定位的大学科技园。探索建设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形成“一中心+多节点”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网络体系。通过创新建设格局,使国家大学科技园成为输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为转化高校科技成果、孵化师生创业企业、培养创新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四)健全考评方式,释放创新创业的内生动能。一方面,将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成效纳入高校整体发展规划,以《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配合做好绩效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对高校政策支持、资源分配、人才培育引进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推动相关高校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先用后转”改革;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组织高校先进适用成果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进行发布推广;鼓励校地、校企开展产学研合作帮扶,立足高等教育优势,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大学基础研究深厚和创新人才汇聚的优势,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和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进我省教育科技事业创新发展。

联系人:省科技厅成果处 王渭忠

联系电话:0571-87055843  传 真:0571-87054677

邮编:310007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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