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4-00169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4-08-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杭58号建议的答复
浙科提〔2024〕326号
邹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杭58号《关于加强基础研究 推进浙江“一号发展工程”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我省构建高水平基础研究体系,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8月23日召开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杭58号办理工作座谈会,我厅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专程听取您三位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座谈会意见对答复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要加大基础科研投入 | 前期工作情况:基础研究投入快速增长。2020—2023年,全省财政用于基础研究投入年均增长130.0%,分别占财政科技投入比重为2.1%、8.0%、11.9%、8.4%。2018—2023年,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23.3亿元用于省自然科学基金,年均递增0.5亿元。省财政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分别出资4.2亿元、1.4亿元设立“两化融合”联合基金(2018—2019年)与新时期“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2022年),着手谋划浙江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新一轮(2025-2029年)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下一步:一是持续加大自然科学基金投入。落实新一轮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省财政持续加大对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投入力度。推进设立浙江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新一轮(2025-2029年)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协同攻关,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科学支撑。二是设立省基础研究计划。改革省科技计划体系,设立省基础研究计划,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组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自由探索,强化原创性、引领性科学研究,助力担纲领衔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努力实现重大原创成果集群式突破。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支持面向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协同攻关,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背后的基础研究瓶颈,产出重大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成果,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筑牢科技创新根基和底座,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增强创新体系一体化能力。三是吸引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及社会各界以捐赠或设立科学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支持有条件的联合资助方出资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基金,加快构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加大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力度,指导支持企业用好用足科技惠企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
2 | 解决好基础科研人员的待遇问题,缓解科研人员生活压力,让科研人员能安心搞基础研究 | 前期工作情况:切实保障基础科研人员工资待遇。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明确科研人员承担企业科研项目所获收入、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科研经费绩效奖励,均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动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试行“绩效工资总量+X”管理模式,建立高层次人才激励、科研经费绩效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承担横向项目劳务报酬等专项激励,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保障科研人员工资待遇,体现知识价值导向。支持中青年开展基础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强化对青年科技人才资助,不断加大青年项目资助规模,项目负责人中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的比重近90%,打造我省青年基础研究人才梯队。2018-2022年,我省获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资助5455人,年均增长11.8%,高于全国增速5.9个百分点;2023年获国家“杰青”24人,创历史新高。 下一步:一是落实政策举措。落实好已出台的政策措施,提升我省基础研究学科专业师资力量,保障好基础科研人员的待遇,让基础科研人员能够持续迸发创新创造活力。二是开展改革试点。贯彻科技部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精神,在浙江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支持高水平大学率先探索实行青年科技人才“白名单”制度,在省级科研立项、项目经费管理、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组合式”倾斜支持。三是建立成果跟踪机制。以高水平大学为重点建立成果遴选和跟踪机制,健全研发攻关、转化应用、科技奖励的“研用奖”一体管理体系,省科学技术奖优先支持战略科学家、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推动高校加快形成重大标志性成果梯队,夯实冲击国家科学技术奖“储备库”。 |
3 | 要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间接经费报销比例 | 前期工作情况:一是探索基础研究经费“包干制”改革。2020年,我省率先在部分省“杰青”项目中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2022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青”项目中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单位由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9家高校院所扩大到43家,试点项目数由65项增加到523项,试点经费由1.38亿元增加到4.5亿元。二是深化财政科研经费改革。省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修订《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然科学领域公开竞争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从最高25%提高到最高30%,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最高可提高到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同时,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简化项目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持续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三是推动科研人员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制定《关于深化科研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研人员职称评价体系,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14家科研单位进行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为支撑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下一步:一是健全竞争择优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立项机制。健全完善科研经费稳定支持机制。支持西湖大学、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所等试点单位对标国家战略和中心工作,自主选题、立项和管理,鼓励科研人员开展长期潜心研究。二是健全基础研究考核评价体系。修订《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构建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探索长周期评价、国际同行评价,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评价考核周期,建立破“四唯”长效评价机制。择优遴选、滚动支持省“杰青”绩效突出项目,给予最长三个项目周期的连续支持,集中优势资源培养造就青年领军人才。三是赋予更大项目管理自主权。进一步推进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改革扩面,加快推进“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青”项目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包干制”。2024年,试点项目100项以上,包干制经费1亿元以上,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学术自主权和经费使用权。大幅提升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省基础研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攻关计划的比例,每年资助青年科技人才600名以上。到2025年,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提高到50%。 |
4 | 优化学校课程教育,培养学生想象力。 | 前期工作情况:一是激发拔尖人才创新潜能。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学生坚定自信、坚韧不拔、探索未知、追求真理、服务国家。加强美育课程建设,培育美育特色品牌,鼓励学校充分发掘地方文化艺术资源开设具有本土特色的校本课程,超过90%的中小学校开设了艺术类拓展性课程。同时,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艺术教师专项培训计划,保证全省所有中小学艺术教师每五年参加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二是畅通拔尖人才培养渠道。完善拔尖学生选拔招录机制,推动高校和中学联合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启动省级中学生英才计划扩面提质工作,吸纳西湖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共同作为省级项目培养单位。支持省内高校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扩大基础学科招生规模,近三年省属高校基础学科招生计划逐年稳步递增。三是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印发《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明确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改革总体要求、9项主要任务和4项保障措施。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在数学、物理、生物学、药学、经济学等基础学科不同领域遴选建设了32个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下一步:一是加快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坚持走自主培养之路,尊重人才成长规律,注重科学精神、科研诚信和科学伦理教育,加强对学生的价值观塑造。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推进课程教学、艺术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融合。积极探索大中小学一体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深入实施省级中学生英才计划,推进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的系统构建。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探索开展本硕博或本博贯通培养。二是引育一流人才。实施省重点人才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到2025年,引进集聚200名引领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领军人才,新培育150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在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担纲领衔中发现培养前沿基础研究领域的领跑者,扩大资助规模,持续提升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能力。三是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在浙江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支持高水平大学率先探索实行青年科技人才“白名单”制度,在省级科研项目立项、项目经费管理、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组合式”支持。以高水平大学为重点建立成果遴选和跟踪机制,健全研发攻关、转化应用、科技奖励的“研用奖”一体管理体系,省科学技术奖优先支持战略科学家、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推动形成重大标志性成果梯队。 |
感谢你们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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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