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已归档)
为落实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根据《浙江省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强化科技创新“规划、计划、任务、资源”统筹,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提升计划项目统筹管理和实施绩效,我办牵头制定了省科技计划项目、省重大科技专项、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等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邮寄的方式提出意见。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7日
联系人:省科技厅规划处王键、重大处邵晖、协调处庞俊锐
联系电话:
规划处:0571-87054154、0571-87054037
重大处:0571-87055372
协调处:0571-87054020
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厅规划处、重大处、协调处
邮箱: zhengy.kjt@zj.gov.cn
附件:1.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浙江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 我要发表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
《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序号 | 反馈意见单位/个人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王凤娟 | 《中国制造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绿皮书——技术路线图(2023)》将“石墨烯肿瘤光热治疗”列入“医疗健康领域用石墨烯材料”重点发展项目,《中国制造2025》也将石墨烯列为未来新材料重点发展方向。建议政府大力支持石墨烯产业。 | 采纳。将在相关领域布局中予以考虑。 |
2 | 周健 | 1.细化科研诚信管理措施:a.明确科研诚信管理的具体内容:在条款中详细列出科研诚信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请、评审、实施、验收、成果造假等各个环节的诚信要求;b.建立科研诚信档案:要求主责单位建立近十年的科研诚信档案,记录所有申报者基本信息,诚信情况,包括学术不端、论文撤稿、科技活动经历信息、不良信息、守信激励类信息等;c.加强科研诚信教育:主责单位应定期组织科研诚信培训和内部检查,提高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d.对科研人员、咨询评审专家、科技活动承担单位等进行科研诚信评价,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五级,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实行分级分类管理;e.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应适当向评审专家公布申报者科研诚信档案,对其已经存在、可能发生的科研诚信问题进行监督,预防科研诚信问题的发生。 | 采纳,已增加第三十九条,明确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并将在相关管理办法或工作指引中细化明确。 |
3 | 2.增加具体的处罚措施:a.明确处罚标准、建立项目终身追责制度:对于违反科研诚信承诺的行为,应明确具体的处罚标准,如警告、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撤销项目等,对于通过学术不端行为验收通过的项目应建立终身追责制度,若无法满足验收条件应予以通报,撤销验收项目;b.建立失信黑名单:对于近五年内存在严重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应建立失信黑名单,对失信行为在省科技厅、省基金委网页进行公开曝光,并通报责任人所在单位上级管理部门;c.实施联合惩戒:对于严重失信行为,应实施联合惩戒,如限制其参与其他科技活动、职称评审、取消其申请其他项目或奖励的资格等;d.建立适当的科研诚信奖励机制:如对多年未发生科研诚信问题的申报单位在项目限额申报上适当放宽。 | 采纳,已增加第三十九条,明确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并将在相关管理办法或工作指引中细化明确。 | |
4 | 3.强化监督与管理:a.建立监督机制:主责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科研诚信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b.公开监督结果:监督结果应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c.建立申诉机制:对于科研人员的申诉,应建立公正、透明的申诉机制,保障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d.建立信息共享和举报平台:建立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科研诚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同时建立公开的举报系统,欢迎各界学者对于省基金项目的监督。 | 采纳,已增加第三十九条,明确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并将在相关管理办法或工作指引中细化明确。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