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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已归档)

发布日期:2025-03-14 15:08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征集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启动开展协同立法工作。我厅会同沪苏皖科技厅(委)起草了《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邮寄的方式提出意见。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3月24日

联系人:省科技厅合作处陈可宝、杨志凯

联系电话:0571-87054066

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厅合作处

邮箱:zhikaiyang@foxmail.com

附件:《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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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14日

征集调查结果:

《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省委组织部

“选派科技人才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的挂职锻炼”,建议改为“选派科技人才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的实践锻炼。”

采纳

2

省委金融办

工作机制中的“地方金融”部门,建议修改为“金融管理”部门。

采纳,相关表述已整体调整。

3

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相关责任单位中的“地方金融”部门,建议修改为“金融管理”部门。

采纳

4

省经信厅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责任单位建议删去经济信息化部门。

采纳,相关表述已整体调整。

5

经济信息化部门不是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的牵头部门,建议删去。

采纳,相关表述已整体调整。

6

省发展改革委

无意见

——

7

省教育厅

无意见

——

8

省公安厅

无意见

——

9

省财政厅

无意见

——

10

省人力社保厅

无意见

——

11

省市场监管局

无意见

——

12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无意见

——

13

浙江金融监管局

无意见

——

14

浙江大学

长三角应该与国家创新战略进行互补,覆盖更多的基层创新企业和科研工作者。

采纳


15

推动超算中心、智算中心互联互通。

采纳,相关表已整体调整。


16

推动浙江与上海、江苏、安徽探索标准联合制定机制。

采纳,相关表述已整体调整。


17

推动沪苏浙皖社保、公积金跨省转移接续互通,允许科研人员保留原属地社保的同时享受浙江“人才码”政策,解决跨区域流动后顾之忧。

部分采纳,跨省异地社保享受浙江“人才码”政策由属地具体实施。


18

浙江工业大学

制定具体方案,切实推动省属高校与长三角头部高校、学科间的合作交流,建立资源共享、成果互认、人才共育机制,逐步打破科研合作壁垒,推动长三角地区科研合作水平。

部分采纳,“制定具体方案”属于具体操作层面。


19

根据省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战略工作部署,积极推动落实省属高校与长三角头部高校、学科的跨区域跨学科交叉合作,设立“省属高校长三角合作研究专项项目”。

部分采纳,根据长三角联合攻关实施办法,支持高校积极参与联合攻关项目。


20

基础研究建议加大对省属高校支持力度,设立“省属高校专项研究项目”,推动对接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工程,提升省属高校科研水平和竞争力。

不采纳,所提建议与长三角区域合作无关,建议在省内相关政策制定中予以研究。


21

浙江理工大学

无意见

——


22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无意见

——


23

之江实验室

无意见

——


24

甬江实验室

无意见

——


25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


26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


27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


28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


29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


30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


31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


32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


33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


34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


35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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