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5-00072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7号建议的答复
浙科提〔2025〕264号
唐睿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转化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改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组织部、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局)、省经信厅等,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构建新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打造“1+N+X”的多层次、全方位平台体系。“1”个省级综合平台,负责制定全省统一的科技成果转化标准与规范,整合国内外优质科技资源、创新要素以及各类服务机构。“N”个区域特色子平台,立足各地区产业基础和发展特色,因地制宜地提供精准服务,促进区域内科技成果与产业的深度融合。“X”个行业专业子平台,聚焦数字经济、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专注于细分领域的技术对接、成果转化和产业链协同创新。各平台进一步完善功能模块,设立专业的成果评估中心,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打造技术孵化基地,为早期科技成果提供物理空间、技术指导和资源对接等孵化服务;搭建资金对接平台,整合政府资金、风险投资、银行信贷等多种资金渠道;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专利申请、交易、维权等一站式服务;建设人才交流市场,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人才流动与共享,为新质生产力成果转化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的支持。 | 目前已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作为省级综合平台,并制定了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549—2022+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和《DB33T 1406—2024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范》作为全省统一的科技成果转化标准与规范。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平台以“整体智治”的理念,打造统一的科技成果交易体系、服务体系、统计监测分析体系,持续深化“浙江拍”品牌,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平台体系,打造线上线下、有形无形、国际国内一体化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平台构建了以交易大厅为核心,成果大厅、需求大厅、服务大厅、活动大厅、境外大厅为辅助的“1+5”功能模块:一是交易大厅。服务科技成果交易,在全国实现首个多主体、多环节、交互式的全流程电子化技术交易,并可同时支持协议定价、挂牌和竞价(拍卖)三种市场化定价方式。二是成果大厅。服务于科技成果展示、推广,可根据多种分类方式进行检索。支持有具体价格的科技成果进行直接交易。三是需求大厅。服务各类企事业单位发布技术需求、人才团队需求,支持有具体价格的需求进行直接交易。四是服务大厅。可直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成果登记等办事事项,提供政策法规检索等,汇聚技术转移、科技金融、政策咨询/服务、科技评估/评价、知识产权、创业孵化、法律、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社会化服务机构入驻,可支持有具体价格的服务事项进行直接交易。五是活动大厅。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各类活动开展,提供活动报名、行业动态、云会议、云直播、云培训等服务功能。六是境外大厅。提供国际技术交流服务,主要提供境外科技成果信息和国际技术转移机构信息。 |
2 | 深化产学研协同合作机制:省政府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依托新型科技转化平台,建立产学研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高校科研项目的立项、研发和成果转化全过程,推动高校科研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和联合技术攻关,使科研项目从源头上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进行。设立省级产学研合作专项基金,由平台负责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推荐、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估,对新质生产力相关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 近年来,我省高校坚持“人才共育+技术共研+平台共建”,积极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形成“需求导向、双向赋能、生态共赢”的协同发展格局。在校企共研方面,近五年,12所高水平大学共承担企事业单位委托横向项目3.4万余项,到款经费 53.37 亿元,年均增长率14%,共服务重点企业 549 家(民营企业占 73%),其中上市企业 71 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28 家、专精特新企业 222 家。 |
3 | 构建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省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通过新型平台精准筛选和扶持具有潜力的新质生产力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投贷联动等特色金融产品。由政府牵头,联合民间资本、产业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平台深度参与引导基金的项目推荐、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等环节,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化运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新质生产力项目中,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 目前我厅正以构建成果池、资金池、风险池、安心池、政策池“五池联动”机制为抓手,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有效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其中,在构建“资金池”方面,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金融体制。引导整合国家、省市各级科创基金和产业基金,加大国家基金和地方基金聚焦区域特色产业的联动力度,分类推进政府类基金的“尽职免责”制度建设,提升风险容忍度,大力培育专业化投资机构。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组织变革和产品创新,多渠道增加科技创新领域的资金供给。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投资和创投基金组建。在构建“风险池”方面,更好发挥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作用,试点构建“政府+担保+保险”的风险补偿机制,探索重大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分散和减量机制。支持浙江依托中国人保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鉴证服务中心建设,开发专业化科技保险产品,为金融产品创新和“投贷保担”联动发展提供机制保障,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
4 | 大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省内高校依托新型科技转化平台,优化课程设置,增设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紧密相关的跨学科专业和课程,如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创新经济学、新兴技术应用等,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与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让学生在真实的项目环境中积累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经验。企业加强内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选派员工参加各类跨领域培训课程和行业交流活动,提升员工在科研成果转化、市场开拓、资本运作等方面的综合业务能力。平台制定并实施具有吸引力的人才优惠政策,如提供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科研启动资金等,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复合型人才投身我省新质生产力发展事业,在重点科创区域打造人才集聚高地,为新质生产力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 技术经理人是促进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关键人才,省科技厅紧抓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目前,全省技术经理人累计超1.4万人。针对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我厅目前有如下举措:一是大力培养技术转移专业人才。“一核多点”打造技术经理人分层培养体系,以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浙江)为核心,建设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公共卫生等特色产业化实践基地,根据产业特征分类设立“理论+实践”课程体系,助力技术经理人提升实战能力。二是支持高校开展专项培养。如浙江大学工程管理增设技术转移研究方向,首期培养非全日制硕士30余人;温州商学院面向在校生开设技术转移管理微专业,三期共培养70人。三是加强政策支持。杭州萧山、余杭将中、高级技术经理人纳入区级高层次人才目录,可享受相关配套政策,激发技术经理人从业积极性。 |
5 | 强化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新型科技转化平台专门设立高校新质生产力科研成果转化专区,集中展示省内高校具有转化潜力的前沿科研成果,并详细标注成果的技术特点、应用领域、市场前景、知识产权状况等关键信息,方便企业进行筛选和对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的智能双向匹配机制,精准推送科研成果至有需求的企业,同时将企业的技术需求及时反馈给高校科研团队。组织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技术骨干开展常态化的交流互访活动,增进双方的了解与信任。推动高校与企业通过平台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新质生产力项目的研发与成果转化,加速高校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程,带动区域经济的创新发展 。 | 针对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对接、供需匹配,我厅目前已基于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建设“供需荟”应用场景。“供需荟”通过体系化构建高校院所和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网络,主要供技术转移机构和人员深入企业挖掘梳理需求、开展供需对接使用。“供需荟”共有四大功能。一是内部体系管理。支持高校院所或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依托“供需荟”构建内部体系,并对机构内部信息及其所属技转人员信息进行维护管理。二是对需求进行管理。支持企业或技术转移人员发布需求,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揭榜需求、审核需求、传递需求、跟进需求,促成合作后上传合同和中介费兑付凭证,所有过程均留痕存证。三是专家及企业管理。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导入专家信息、将需求推送专家,支持专家维护自身信息、接收需求、揭榜需求,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完善需求企业信息。四是绩效监测。支持省市县三级科技管理部门实时监测辖区内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人员绩效运行情况(包括摸排需求数、促成项目数、走访企业数等),形成技术转移机构或人员的“贡献积分”,并将有关数据作为后续相关政策兑现依据。 目前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二期正在建设中,平台将引入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建立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的智能双向匹配机制,精准推送科研成果至有需求的企业,同时将企业的技术需求及时反馈给高校科研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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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