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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5-00073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5-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 07- 11 15: 3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5〕268号

民革省委会、秦臻委员、董刚委员:

您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36号提案《建立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机制 优化产业协同创新体系》收悉,现答复如下。

浙江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和体制机制优势,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聚力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人才为核心,全链条、全周期、全要素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针对您们提出的建议,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主要有:

一、关于全面加强高质量科技供给

(一)体系化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

国家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完成了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创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17家,各地也先后布局市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大科技成果的培育土壤持续优渥。改革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机制,实施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助力产出导向鲜明、赛道清晰、衔接有序的重大标志性成果。推进重大成果评价改革,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导向。一系列的机制改革,推动涌现了全球神经元规模最大的类脑计算机、国内首个本土原研丙肝一类新药达诺瑞韦钠片、入选中国科学十大进展的飞秒激光三维极端制造技术等一批重大标志性科技成果。

(二)建立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制度

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各主体协同联动,开展重大科技成果发现、遴选、管理、发布机制,打造“浙里好成果”品牌。每月从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库中,遴选5项左右取得最新进展和重大突破的成果,经现场调研、评估确认后,编辑形成《重大科技成果月报》,报送省委、省政府,并抄送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设区市党委、政府,省实验室、重点高校院所等有关单位。在发布方面,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浙江创新馆等,建立“浙里好成果”发布平台,常态化展示和发布重大科技成果。不定期组织举办“浙里好成果”发布活动,从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库中遴选若干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向全社会进行发布。并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推介,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截至2025年6月,已编辑月报12期。

二、关于全面加强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建设

(一)坚持“产业主导、企业主体”

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分别围绕加快形成“1到10”“10到100”的科技成果并加快应用转化,制定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指引及指导目录,明确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化统筹规划和布局,企业能建的由企业建、企业不能建的由高校院所和科创平台建、高校院所和科创平台建不了的由地方政府依托产业集聚区、开发区、高新区等产业园区和平台建,分类型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学科转化型、产业应用型、综合服务型)和中试平台(龙头企业主导型、产业园区主导型、科创平台主导型)培育建设和认定管理,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领域全覆盖。

(二)坚持“统筹有力、协同有序”

由省委科技办牵头抓总,“管两头、盯中间”,协调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的规划布局、标准指引、综合评价等,省级部门分工协同、共同推进。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根据职责共同推进中试平台建设,其中制造业中试平台由省经信厅会同省科技厅推进建设,人工智能领域中试平台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推进建设;企业、产业园区牵头建设的中试平台由省经信厅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管理,高校、科研机构牵头建设的中试平台由省科技厅负责审核管理。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人工智能领域行业中试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制造业中试平台(国家工信部)等国家级平台基地布局。财政、教育、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根据职能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形成衔接有序、分工明确、协同密切的工作推进体系。

(三)坚持“地方认定、省级认账”

着眼落实地方主体责任、调动地方积极性,由地方根据建设指引和指导目录要求,围绕产业实际、因地制宜,依托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创平台、企业、产业园区等,利用现有平台力量或引进优势资源,通过直接认定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布局新建一批,加快构建形成概念验证和中试服务体系。对符合建设指引要求、服务能力突出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由地方认定并推荐至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经省委科技办审定后列入省级名单,并由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联合发文公布。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纳入省级科创平台基地“白名单”。省市联动加强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支持推动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做实做强。

(四)坚持“能力优先、生态优良”

聚焦提升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核心能力,从加大投资力度、创新信贷产品、做强保险支撑等方面提出科技金融与概念验证和中试服务联动举措,从培养专门人才队伍、链接科技服务资源、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促进科技服务机构与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加强合作、相互赋能,逐步打造“三位一体”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体系。聚焦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作用发挥,明确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出具的报告可作为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科技项目验收、新产品试制计划的重要依据;支持经概念验证或中试的科技成果申报“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

三、关于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供给

(一)构建成果转化风险减量管理体系

2024年1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鉴证评估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该机构发挥其在重大科技投入咨询评估和风险管理、科技成果评估评价、成果转化鉴证评估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为重大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风险减量服务,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下的保险助力科技自立自强治理机制。通过综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处置全过程的科技保险治理,推进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二次需求”凝练、对接和交易,探索建立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失败后的“政府补一点、保险赔一点、企业出一点”风险补偿机制以及技术需求“二次救济”机制,激励更多企业勇于创新、敢于转化。

(二)夯实间接融资根基

提升信贷保险服务科技创新质效。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引导银行开展专利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信贷业务。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等,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三)拓展直接融资通道

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省市县联动,多部门协同,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等梯队培育体系;依托金融顾问制度,发挥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专业力量实施“靶向诊断+政策前置”服务模式,提升企业上市辅导质效;推进省股交中心打造科创助力板、专精特新板等特色板块,助力“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前实现规范培育发展。

四、关于加快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

(一)培育各类技术转移和科技中介机构

“一核多点”打造技术经理人分层培养体系,以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为核心,建设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等特色产业化实践基地,根据产业特征分类设立“理论+实践”课程体系,助力技术人才提升实战能力。目前,全省高校建有10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10家实体运行的地方研究院、3017个校企共建创新创业基地,高校专门设置技术转移机构数量376个,有专兼职人员2600余人。深入开展“博士入企”专项行动,近4000名青年博士专家下基层、进车间。

(二)培育高水平技术转移人才

引导高校开展技术转移专项培养计划,支持浙江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增设技术转移方向、温州商学院开设技术转移管理微专业。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评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以实绩为导向开展技术转移人才评价。目前全省累计培训技术经纪人达1.4万人。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以构建科技成果转化“1235”工作体系为主要思路和核心抓手,体系化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质效水平,为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们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成果处 陈新轮

联系电话:0571-87055371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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