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5-00078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嘉4号建议的答复
浙科提〔2025〕299号
刘东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等单位,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加大对示范区核心区块新型研发机构平台能级提升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其申报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重大平台和“尖兵”“领雁”等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时予以重点支持。 | 近年来,省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嘉善建设科创平台、培育创新主体、集聚创新人才、优化创新生态,打造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嘉善样本”。出台《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嘉善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设立专项政策支持嘉善布局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在《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意见》和《关于支持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支持嘉善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提升区域创新能级。2025年,省财政安排1045万元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提升创新能力。截至目前,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嘉善复旦研究院、祥符实验室、上海大学(浙江)高端装备基础件材料研究院4家载体获批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入选国家级平台7个、省级平台20个,参与建设全省重点实验室4家;嘉兴市在申报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时给予嘉善县单列名额。依托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嘉善在新材料、集成电路等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有力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对嘉善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提升建设质效。一方面,支持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嘉善复旦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创建全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创平台,会同嘉兴市政府指导完善建设方案,提升建设能级。另一方面,支持嘉善新型研发机构、科创平台等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等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提升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能力。 |
2 | 建议为示范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果转化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提供政策支持。支持示范区新型研发机构探索“拨投结合”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产业孵化的政策更宽松,对补助资金和创业孵化基金减少一些硬性要求。加快设立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出台政府跟投、尽职免责、风险防控、股权激励等配套扶持政策。 | 近年来,省科技厅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联合出台《浙江省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实施方案》,推动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扩大至所有新型研发机构。2023年以来,我省对标“415X”四大万亿级产业集群和科技创新领域,设立了“4+1”专项基金集群,目前已在全省设立17支专项基金,其中科创母基金共组建三期,目标规模110亿元,重点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培育和产业升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实施方案,构建以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为载体、以科技金融为保障、以科技服务为支撑的“三位一体”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体系。支持嘉善依托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建设2个中试平台、1个概念验证中心,打造技术需求、应用场景需求对接平台。2024年以来,嘉善4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35家,开展技术合作119项,市场化合作金额超3亿元,集聚科技成果近1200项。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强化制度供给,加大对嘉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与支持力度。一是制定发布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指引,加强全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布局,压实地方政府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支持嘉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择优认定为省级概念验证中心。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权属和收益分配改革的若干政策,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等改革举措,探索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和“赋所有权+作价投资”“赋使用权+创办企业”等改革路径模式,扩大新型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三是深入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伙伴计划”,支持浙江大学智慧绿洲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与学科专业对口高校、产业领域相近企业等结对合作,构建“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的科技创新模式,加强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持嘉善县常态化开展院企银企双向对接活动,加强新型研发机构、企业、金融机构等主体联动。指导嘉善探索投贷保一体联动,通过担保业务奖补、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贴等方式,减轻新型研发机构研发风险负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四是加强科技金融支持。为集中资源、提升基金规模效应,我省原则上不再新设政府引导基金,将支持嘉善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项目通过“民营企业申请产业基金股权融资直通车”通道自主申请等路径纳入省产业基金项目库,通过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 |
3 | 建议出台《支持示范区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优化人才引育评价机制、税收优惠政策、国际科技领军人才及服务保障等措施。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探索实施灵活户籍政策,设立“人才起航金”,助力人才事业起步。加快建设示范区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等的引入和建设,解决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高层次人才的急需和后顾之忧。 | 近年来,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等积极支持示范区引进集聚人才。一是支持嘉善县人才团队申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指标单列,将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列入省级人才自主评定试点单位,给予指标单列。二是统一认定标准,创新制定国内跨省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联合评审标准,破除地域、学历和资历、人员身份、唯论文奖项等限制,实现“一次评审、三地互认”。三是开展示范区海外人才“访学访工访窗口”行动,实现“单一窗口”外国人来华业务全类别覆盖,为外国人才在示范区提供工作许可互认、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等便利化服务。截至目前,嘉善4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累计引进国家级人才5人、省级人才9人,自主培养浙江省顶尖人才1人;累计引育高学历人才880人。 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嘉善新型研发机构引育国内外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一是创新人才引育模式。支持嘉善争取高层次人才“校企双聘”流动共享试点,鼓励嘉善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高校深化合作,针对嘉善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缺口,探索实施“编制在高校、科研在新型研发机构、转化在企业”的联合引才用才模式。指导嘉兴出台“全时双聘”人才管理支持办法,推动业绩、成果互认。二是改革人才政策准入。取消各类人才计划申报条件、到岗认定、政策兑现等环节对社保、户籍等方面的限制。优化全职认定标准,改变以社保、工资流水等形式要件为主的认定方式,突出实质性贡献。三是推动上海东方英才、江苏双创计划、浙江特支计划实现互评互认,完善人才子女优待、就医绿色通道、人才安居等服务配套,按规定统筹安排人才子女入(转)学,优化服务举措,吸引更多长三角人才来嘉善落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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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7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科技厅基础处 李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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