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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5-00085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5-0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宁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 07- 18 15: 5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5〕279号     

廖培君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宁58号《关于聚焦行业紧缺技术  提升企业研发能力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助力企业研发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协,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出台更多政策鼓励研发高精尖产品。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企业研发能力提升。一是落实各类惠企政策。全面落实“8+4”政策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2条”等,推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落地,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投资等资金支持,持续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推动企业开展研发。二是分级分类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工业设计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谋划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全覆盖;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攻坚行动,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三是完善研发投入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建立企业科技创新投入遴选评比机制,依法依规在用地、用能、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保障。鼓励支持各地将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政府科技创新投入。深化政府科技创新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财政资金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统筹管理。二是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组织修订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支持企业梯次建设省企业技术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三是推行“四题一评”科技创新模式。印发实施《关于构建“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科技创新模式的实施意见》,持续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等科技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2

建设研发孵化型用地。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明确,我省要强化创新第一动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智能汽车、新能源、新材料、深海空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大力建设科创高地和创新策源地,打造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平台和其他有条件地区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工业用地规模,合理控制线内工业用地调整为其他用途。加大创新产业用地供给,完善创新空间综合功能配套。相关内容通过“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传导机制,逐级落实落地。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谋划出台《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并将支持孵化器新增用地供给和存量用地盘活的相关政策纳入其中,为孵化器积极争取更多的用地保障。

3

引导人才价值取向。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人才价值取向引导工作。一是强化大学生创新实践教育,开辟就业“新赛道”。全省高校共推出43个人工智能垂域大模型应用、3000多个多场景智能体,开发210多门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推动24所高校探索“人工智能+”微专业和创新班,利用AI改造300多个传统专业,增强学生AI素养和就业能力。省、市、校每年举办400多余项创新创业竞赛、参与学生200余万人次,每年安排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56亿元。二是改革教育体系,不断健全学科专业。聚焦服务“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逐步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占比和人才规模,近三年新增本科专业中与重点产业相关专业占60%以上。迭代升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做优做强一批高校创新创业学院,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创新能力。支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三是强化榜样引领作用,提升职业地位。通过“浙商大会”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浙商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如今年5月,评选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力军等10名“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和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CEO王兴兴等10名“浙江省最具创新力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名单。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编撰《领航新质生产力——2025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丛书,深入挖掘科技型企业家的成长轨迹,总结经验模式,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设科教融合学院,试点建设学科交叉创新中心等,加快打造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支撑师生创新创业的“双创中心”。

4

提升政策吸引人才。

近年来,我省以“大人才观”广开引才、聚才、识才、用才、护才之路。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深入实施省顶尖人才计划、省领军型团队计划等各类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引培高端领军人才、杰出中青年专家和具有国际影响力创新研究团队。开展青年英才倍增计划,大力引进博士后,各类人才计划、科技项目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让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制定出台省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新增省级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5家、现代产业学院20家,推动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联动省级平台形成2万人次教学能力,培育卓越工程师500名以上。二是构建发展平台。完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科创平台布局,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普通高校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千万工程”,在全国先行先试建设省域技能型社会,让各类人才到浙江来都有用武之地。三是优化人才服务。深化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建设浙江“人才大脑”,推广“人才码”,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建设,集成人才引进、服务、赋能等功能。落实省部属高校、国有企业、重大科研平台人才的同城待遇,支持户口不迁、关系不转的在浙创新创业人才同等享受公共服务。打造高层次人才来浙创新创业“绿色通道”,完善住房、医疗、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体系,鼓励各地多渠道建设各类人才专用房,解除人才后顾之忧。截至今年4月底,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13.9万套(间),已建成使用67.6万套(间),受益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180 万人。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引才制度型开放,在人才“引留用”链条中增加前置环节,为重点引进的海外人才提供来浙工作对接和生活服务等周转平台,先引后留、精准引才。同时,依托中欧人才交流与创新合作中心“国字号”平台、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等,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招引,广聚天下英才。

5

深化学校、研究院所和企业的合作。

近年来,我省强力推进“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持续深化院校企合作。一是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推动“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全覆盖、金融投资机构派驻科创平台投资经理全覆盖、企业和社会经费占科创平台科研投入比例50%以上全覆盖、科创平台有组织科研成果转化全覆盖等“四个全覆盖”。已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11家、全省重点实验室188家。二是强化校企共研。近五年,12所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共承担企事业单位委托横向项目3.4万余项,到款经费53.37亿元,年均增长率14%,共服务重点企业549家(民营企业占73%)。全省校地共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03个、实体化运行的高校地方研究院110 家、创新创业基地3017个。三是推进人才有序流动共享。推动科创平台、高校在企业设立科研和成果转化中心,支持企业把研发机构建在一流学科和科创平台。探索“编制在高校院所、科研在平台、转化在企业”的引才用才模式,实现“人才无论落在哪里,高校、企业、院所、平台都能使用”的院校企协同引才机制。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深化院校企合作,推进实施“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建立“一校一链”“一院一地”“一校一平台”等结对合作机制,引导一家高校至少合作 1 家龙头企业、服务1个产业链,有组织推动企业把实验室建在学科上、把成果转化到产线上。

感谢您对浙江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陆我厅门户网站(http://kjt.zj.gov.cn),了解研发投入、科技人才、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科技厅成果处 王少新

联系电话:0571-87056791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7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科技厅成果处 王少新

联系电话:0571-8705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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