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5-00087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宁72号建议的答复
浙科提〔2025〕287号
陆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宁波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市域样板的建议》(宁72号)收悉。该建议对于助推宁波市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更好支撑创新浙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宁波市政府,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继续支持宁波创建国家级科创平台。希望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等继续支持石墨烯国家创新中心、宁波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已有平台承担更多省级重大创新任务,建议省发改委、省科技厅对宁波创建国家水上载运装备安全与可靠性技术创新中心、海洋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继续予以指导支持。 | 已开展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科技体制改革部署,国家大学科技园调整为教育部主导唯一纳入“白名单”的国家级科创平台,我省将其作为“双一流196”工程重要内容和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重要措施。目前宁波市已成立宁波大学科技园管委会,以宁波大学作为主体,镇海区、江北区等地方政府作为共建方,投资1.5亿元改建园区,设立1亿元基金,引入近20支具备核心技术和产业化能力的团队入驻,建成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和国家级产业学院,共同推进宁波大学科技园建设。2025年4月,在宁波大学科技园召开全省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推进会。二是省发展改革委正在推进创建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将联动杭甬双城优势特色,支持宁波市谋划争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宁波市也在积极谋划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复杂海洋环境材料综合研究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联合省教育厅、省经信厅、宁波市等,围绕国家大学科技园重塑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宁波大学科技园争创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充分发挥宁波大学在材料、工程、信息等学科领域优势,结合宁波市制造业基础雄厚、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的特点,支持宁波大学科技园承担更多省级乃至国家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建设具有教育科技人才深度融合特征、体现现代化滨海城市特色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二是指导宁波市扎实做好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建设进展评估工作,全面梳理中心在关键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成效与短板,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支持政策,提升中心服务产业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域海洋材料综合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力争将其纳入国家“十五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国家水上载运装备安全验证技术创新中心创建落地,全面提升宁波在高端海工装备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全国引领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海洋新材料与装备技术研发高地。 |
2 | 继续支持宁波开展省级试点。恳请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继续支持宁波高新区围绕柔性电子未来产业创建第三批省级试点。 | 已开展工作,一是前期省科技厅和省经信厅已支持宁波开展多项改革试点,“以科教产共同体支撑甬江科创区高质量发展”“探索‘五个一体’机制 打造教科人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甬江模式”分别入选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开展跨行政区高新区责权分担分享机制及管理体制改革”等4个试点入选省第一批“两新深度融合”改革试点。二是宁波市积极推进宁波高新区建设柔性电子未来产业先导区,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和50亿元的科创母基金。依托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在石墨烯、柔性电子等领域培育未来产业先导区,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打造创新成果转化高地。 下一步,一是省科技厅、省经信厅将继续支持宁波因地制宜探索改革模式路径,组织开展试点阶段性评估,指导相关试点单位深入推进“以科教产共同体支撑甬江科创区高质量发展”等试点实施。二是指导宁波总结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经验做法,择优在创新浙江典型案例刊发,为全省提供有益借鉴。三是适时组织召开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现场交流会等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推动全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不断迈上新台阶。 |
3 | 对于入选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的项目,希望省教育厅为入选高校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探索省级高校人才到宁波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可用于后续职称评聘等鼓励政策。 | 已开展工作,一是“十四五”以来,全省已立项建设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61个,实现11个设区市全覆盖。其中,浙江万里学院工业互联网和大数据学院等11所宁波高校特色学院入选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宁波公牛集团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入选国家现代产业学院。近三年,宁波高校科研经费达29亿元,发明专利授权4682个,承担企业横向课题2400余个。二是明确支持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兼职创新创业和“双聘”人才有关政策,高校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作为后续参加职称评审的业绩。 下一步,一是省教育厅将持续指导宁波高校建设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统筹省一流学科建设经费,支持省一流学科紧密结合相关产业学院建设,增强产业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创新创业等功能,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二是省人力社保厅将指导宁波落实高校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后参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完善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激励机制,激发高校人才服务地方产业积极性,形成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良好生态。 |
4 | 深化省市联动项目改革。建议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深化省级项目实施机制,在资金流动上对宁波创新主体予以同等支持,更好促进省内项目经费与人才有序流动。 | 已开展工作,一是按照《浙江省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省财政已对宁波基础创新能力、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给予倾斜支持政策,如甬江实验室(2021-2024年已补助3.8亿元)、省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技术创新中心、省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省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2022-2024年已分别补助1.194亿元、1.238亿元、1.3亿元)。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对其承担的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省财政按规定给予经费资助。宁波对承担的省级项目,可分年安排相关项目预算。二是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宁波市出台《宁波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打通宁波市属单位承担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渠道。2024年立项支持宁波实施省甬联动项目24个、宁波市支持财政资金1.128亿元。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进一步落实落细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相关政策,持续深化省甬联动机制,共同凝练攻关需求,推动宁波市创新主体承担更多“尖兵”“领雁”等重大科技项目。 |
4 | 加快专业化技术经理人才队伍建设。建议参照广东、北京、重庆等地,省人社厅加快推进技术经理人专业职称制度改革,可以考虑将宁波纳入改革试点,为全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积累更多经验。 | 目前,我省技术经理人可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渠道是畅通的。按照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有关要求,省人力社保厅、省科技厅正在指导杭州市研究制定技术经理人职称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拟授权杭州市开展技术经理人职称评审试点。 下一步,省人力社保厅将在总结杭州市试点基础上,充分吸收陆鋆代表意见,指导宁波市制定技术经理人职称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适时开展技术经理人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
感谢您对浙江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陆我厅门户网站(http://kjt.zj.gov.cn),了解相关工作信息。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7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科技厅法规处 吕维平
联系电话:0571-8705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