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5-00082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5〕288号
民进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号提案《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能力,助力创新浙江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战略部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之举。我厅锚定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目标任务,会同各方力量谋深谋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以下简称教科人一体、“两新”融合),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科技力量。
1.“两新”融合基础持续夯实。一是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壮大,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国家大科学装置均实现“零”的突破,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38家,优化布局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重组全省重点实验室280家。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建立“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科创平台与高校、企业合作新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100家、互聘科研人员540名,15家投资机构驻点式服务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二是核心技术攻关涌现成果,启动实施首批央地协同“类脑计算”国家项目,设立实施人工智能、量子科技、脑机科技等重大科技专项,联动部门、地方实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重大科技专项,2024年30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奖,省属高校获一等奖实现历史性突破。
2.“两新”融合动能加速聚集。一是科技型企业发展强劲,企业创新能力全国第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7万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18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超13万家。二是企业平台建设持续深化,2024年全省新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93家,推动21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升建设质效。三是产业技术攻关不断加强,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布局实施2025年度制造业“尖兵”“领雁”等重大科技项目378项,部署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59项,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3.“两新”融合生态全面升级。一是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深入推进,梳理盘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按区域和领域分类建成9个“先用后转”成果池,入池成果超6500项,向企业有序投放、高效转化。二是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速推进,制定概念验证中心、现代化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全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95家、中试平台121家,20家中试平台纳入全国首批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初步名单。三是科技金融支撑持续发力,中国国新与省金控开展百亿科创母基金战略合作,设立全国首家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鉴证中心,联动构建“投贷保担”金融体系,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主要有:
一、关于“瞄准新赛道型创新,提升科技供给能力”
(一)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在2022年召开的全省科技创新大会上,省委、省政府提出构建“315”科技创新体系。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正式将“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纳入省“十项重大工程”,作为未来5年浙江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2024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动员部署会,“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目标迭代升级为建设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创高地。“315”科技创新体系对标世界最前沿、最尖端领域,按照国家所需、浙江所能、未来所向,凝练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3大科创高地建设目标、15大战略领域,在每一个领域都细化重点方向,明确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支撑引领产业和领军企业。
(二)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制定省重大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管理办法,形成贯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创新的全链条创新体系。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十四五”以来,立项实施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超2500项,省财政补助98亿元,取得进口替代成果826项。建立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对推动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应登尽登”,对于取得知识产权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转化的应用类科技成果,纳入“先用后转”实施清单,通过“浙江拍”公开挂牌等方式依法强制推动转化。
(三)增强科技投入保障能力。“十四五”以来,我省R&D经费稳步增长,2023年达2640亿元、稳居全国第4位,年均增长12.4%。R&D经费投入强度逐年提升,2023年达3.08%、位居全国第6位,年均提高0.103个百分点。全省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强,2024年达886亿元,年均增速18.4%,为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提升我省区域创新能力提供强力的支撑保障。
接下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增强关键技术攻坚力和科技投入保障力。一是完善新质生产力牵引、企业主体的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加快实施首批央地协同“类脑计算”国家项目,联动部门、地方实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量子科技、脑机科技等重大科技专项,本年度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以上。二是健全科技创新投入增长机制,建立科技创新投入监测平台,完善科技创新投入半年度监测、年度评价机制,推动将科技创新投入情况作为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创建、财政预算安排、资源配置等的关键依据,鼓励各地、各部门和各类创新主体加大教育、科技、人才投入。三是建立创新浙江建设动态监测机制,构建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大改革四个维度监测体系,动态跟踪和分析各设区市在推进创新浙江建设过程中涌现的特色做法、面临的问题和短板,推动各地对标补短板、强优势,激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发展路径。
二、关于“定位新型研发机构,提升贯通两端能力”
(一)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2020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明确我省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致力于打造既能解决基础研究关键核心问题,又能为产业创新提供科技支撑。我厅按照“政府加强引导、高校院所支撑、企业积极参与”模式,大力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截至目前,共培育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17家,其中企业性质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7家、占比23%。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累计引育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近1200人,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近180项,与企业共建联合研发中心300余家,自主孵化或创办、引进科技企业超1400余家,成为推动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平台。
(二)构建新型研发机构评价机制。根据建设定位,将新型研发机构分为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两类,重点围绕目标定位、科研基础、人才集聚、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协同创新等6个方面分类制定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和权重各有侧重。科学研究类聚焦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技术前沿,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前沿技术研究,评价侧重于人才集聚、科研攻关等指标;技术研发类聚焦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与转化,主要开展应用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评价侧重于成果转化、协同创新等指标。按照科学研究类、技术研发类开展分类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类指导服务,提升建设质效。
接下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结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诉求,推动提升平台创新能级。一是制定推动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教育科技人才融合贯通,明确加强核心科研能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自我造血能力的具体举措,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二是完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评价机制,构建以成果产出、支撑产业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对科学研究类新型研发机构,弱化论文、专利申请等指标;对技术研发类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对主攻方向、核心人才、协同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自我造血、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开展考核。建立机构自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小同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模式,根据评价结果开展动态调整,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
三、关于“依托科技中小企业,提升振兴消费能力”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我厅会同省经信厅建立“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的协同攻关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53家,加快实现15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全覆盖。提高企业参与科技活动全链条的主导度,提高企业牵头重大攻关任务、科创平台建设比例,2024年企业主导的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占比达81%。印发浙江省2025年“8+4”经济政策体系,在强化科技金融保障、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举措。深化重大仪器开放共享,整合全省大仪1.9余万台,为企业及高校院所等提供服务超100万台次。
(二)推进新质生产力场景建设。深化数字浙江建设,出台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行动方案,实施“五个百项”工程,遴选第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50个、应用标杆企业25家、人工智能服务商34家、“数智优品”70项。14个案例入选工信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推进智慧交通场景建设,“一廊两翼全网”高品质一体化智慧交通示范通道及网络入选首批全国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区域名单,14个场景项目建设方案已正式印发;推进低空经济场景建设,遴选11个省级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探索浙江特色的低空经济发展路径和模式。强化场景科技金融支持,起草《浙江省科技金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构建科技金融服务地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机制,健全服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
(三)推动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2025年第一批“两新”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征集,面向重点领域、进口替代、产业化等要求,遴选出76项“两新”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加大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印发2025年制造业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在省重大科技项目验收时,将项目研发的战略产品是否取得首台(套)作为重要验收条件,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
接下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科技创新模式,加快推进重大场景建设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一是制度化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印发《关于构建“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科技创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创新联合体建设与重大科技专项联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增强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等科技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二是加快重大场景应用建设,争取医疗、科研、自然资源等领域国家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基地落户浙江,聚焦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智慧健康养老等领域,打造一批标杆场景和项目,带动新技术、新产品率先应用。三是推进重大成果推广应用,持续跟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和应用情况,开展2025年第二批“两新”成果征集和遴选工作。加大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等“三首”支持力度,本年度认定首台(套)装备280项、首批次新材料60项、首版次软件产品80项。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锚定全面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战略目标,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做深做透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让浙江成为创新创业最具活力的“黑土地”。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协调处 徐寻
联系电话:0571-87056403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