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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5-00091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5-0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 07- 18 16: 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5〕301号

余京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3号提案《关于支持山区科技创新、推动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于2021年10月制定出台《科技赋能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深入实施“推动科技支持换挡提速”“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创新载体强基赋能”“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技人才有效供给”等五大任务,推动山区海岛县成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主要有:

一、关于发挥科创平台作用

(一)建设区域创新平台。支持开化县、龙泉市、天台县等17个县(市、区)37家企业建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024年,2家来自山区海岛县的中试平台入选首批工信部重点中试平台培育库,有效支撑了当地产业发展和后续发展动力。鼓励每个县整合资源,建设提升至少1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并依托园区布局特色生态产业平台。如丽水市莲都区打造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吸引了众多科技企业入驻,形成了产业集聚效应。

(二)推进“飞地”平台建设。支持山区海岛县与发达地区共建“科创飞地”与“数字经济科创飞地”,鼓励山区海岛县在人才、技术富集的区域,如杭州未来科技城、宁波高新区等地设立“飞地”。在政策扶持上,对“飞地”内企业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符合条件的优质科创企业和项目,优先纳入省科创基金投资项目库。同时,降低“飞地”建设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省级众创空间的条件标准,吸引更多创新要素向“飞地”集聚。

二、关于优化制度政策供给

(一)建立健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深化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建设,上线运行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淘宝端),迭代完善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推进科技成果和资源要素向加快发展县“下沉”转移,2021年以来,已累计免费试用科技成果950次,山区26县技术交易总额共计达1100亿元、年均增长40%,其中2024年山区26县技术交易额超369亿元。

(二)选派科技特派团。2022年以来,分批向缙云等23个山区海岛县派驻科技特派团,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精准开展科研攻关、企业培育、平台提升、人才培养等任务,帮助山区海岛县引入高端创新资源、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累计投入省财政经费超1亿元,支持科技特派团派驻县实施“尖兵”“领雁”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42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提升校企人才协同攻关能力。搭建供需平台,根据企业需求寻找优势科技资源和产业链集群,促成企业与高校、区域产业链集群有效对接,组织高校教师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或科技联络员,支持高校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产业教授”“实践导师”;推动企业与派出单位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创新能力培训,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等,山区海岛县已有323家企业参与“科技副总”选聘,与科研人员达成合作意向。

(二)人才政策倾斜助推人才引育。2025年省级人才计划中设立山区专项,单列名额支持山区海岛县人才,进一步放宽破格条件,适当增加申报名额。成立山区海岛县引才联盟,围绕重点产业和重大平台,联动山区海岛县赴香港、上海、南京、哈尔滨等人才密集地举办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024年帮助山区海岛县引进35 岁以下大学生 11.7万人。大力推进人才“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工作,进一步发挥企业在人才评价中的主体地位,授权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评审、自主认定工作。促进人才流动共享,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在科研立项、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组合式”支持。

下一步,省科技厅等部门将深入贯彻共同富裕大战略,持续加强对山区海岛县科技创新工作支持力度。

一是持续推动创新载体强基赋能。支持山区海岛县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加强沟通和主动服务,指导已认定全省重点实验室找准定位和建设目标,强化科研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定期开展评价考核,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创建全省重点实验室,支持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是持续强化科技支撑政策落地。构建科技成果转化“1235”工作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鼓励省内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将更多的职务科技成果纳入“先用后转”体系。聚焦重点产业链,结合地方重点产业链联动地方政府、高校院所、龙头企业构建“先用后转”成果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科技特派员政策保障,出台《浙江省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向洞头等5个山区海岛县新选派科技特派团,实现科技特派团山区海岛县全覆盖。

三是持续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在人才政策上继续给予倾斜支持,指导帮助山区海岛县引育更多优秀人才。指导山区海岛县建设“一站式”线下人才服务专区和线上人才服务平台,深化人才发展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人才处 李征涛

联系电话:0571-87051080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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