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5-00092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5〕274号
陈龙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1号提案《关于支持宁波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市域样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决策部署,系统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在人才有序流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等方面加速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联动格局初步形成,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科技办推广。前期,省科技厅会同相关省级部门指导宁波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在平台建设、试点先行等方面给予了支持。一是支持宁波市创建浙江省高档机床关键基础件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浙江智能传感器制造业创新中心等2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数量全省第一;累计在宁波布局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7个,数量全省第二。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牵头建设的海洋关键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已于2024年12月正式获批。以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建设为抓手,在石墨烯、柔性电子等领域培育未来产业先导区,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场景。二是支持宁波开展多项改革试点,“以科教产共同体支撑甬江科创区高质量发展”“探索‘五个一体’机制 打造教科人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甬江模式”分别入选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前二批试点,“开展跨行政区高新区责权分担分享机制及管理体制改革”等4个试点入选省“两新深度融合”改革试点。三是按照《浙江省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省财政厅对宁波甬江实验室(2021-2024年补助3.8亿元)、省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技术创新中心、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2022-2024年已分别补助1.194亿元、1.238亿元、1.3亿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给予倾斜支持。四是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宁波市出台《宁波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打通宁波市属单位承担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渠道。2024年立项支持宁波实施省甬联动项目24个、宁波市支持财政资金1.128亿元。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主要有:
一、关于支持宁波市创建国家级科创平台,牵动教育科技人才融合贯通
(一)推进宁波市争创国家大学科技园。指导宁波大学科技园按照教育部部署开展优化重塑,争创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充分发挥宁波大学在材料、工程、信息等学科领域特点,结合宁波市制造业基础雄厚、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优势,支持宁波大学科技园承担更多省级乃至国家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建设具有教育科技人才深度融合特征、体现现代化滨海城市特色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二)支持宁波市做好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宁波市扎实做好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建设进展评估工作,全面梳理中心在关键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成效与短板,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支持政策,提升中心服务产业能力和水平。
(三)推动全域海洋材料综合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做好全域海洋材料综合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力争将其纳入国家“十五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国家水上载运装备安全验证技术创新中心创建落地,全面提升宁波在高端海工装备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全国引领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海洋新材料与装备技术研发高地。
二、关于支持宁波市开展省级试点,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
(一)深化改革试点实施新举措。持续支持宁波因地制宜探索改革模式路径,组织开展试点阶段性评估,指导相关试点单位深入实施“以科教产共同体支撑甬江科创区高质量发展”等试点。
(二)凝练改革经验发挥示范效应。指导宁波总结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择优在创新浙江典型案例刊发,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有益借鉴。
(三)强化协同机制加大推广力度。联合宁波市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召开科教产融合专项推进会,适时组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三、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创新要素有序流动
(一)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等统筹管理机制。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对其承担的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省财政按规定给予经费资助。鼓励宁波围绕海洋关键材料、水上装备、智能工厂操作系统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现有支持政策,提升创新能力。
(二)健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和收益分配改革的若干措施》,明确科技成果权属管理、收益分配和保障机制,推动科研成果更加合理分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移转化。
(三)完善科技计划统筹管理机制。协同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省地协同项目四大类省科技计划,推动省级部门和市县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落实落细《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推进省甬联动共同凝练攻关需求,支持宁波创新主体承担“尖兵”“领雁”等重大科技项目。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2025年改革清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放大教科人叠加倍增效应,增强省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法规处 吕维平
联系电话:0571-87055841 传 真:0571-8705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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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