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5-00103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宁56号建议的答复
浙科提〔2025〕306号
徐真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优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评选机制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树立鲜明导向,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适当提高产业界评委比例,在现有的省科技专家库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来自企业特别是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以及技术转移机构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进入专家库,确保评审委员会能够从市场需求和技术转化的角度对参评项目进行评价。引导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之间的紧密合作,有效整合科研、教育与产业资源,形成协同创新合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 我省重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突出科技奖励激励导向,支持和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多出成果、出大成果。一是在奖励导向方面。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化体系,做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坚持以“是否有力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是否体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是否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是否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标准,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主导取得一批“1到10”“10到100”优秀成果。同时,奖励工作全过程突出“创新不问出身”“无论高校、院所、企业,都一视同仁”“不重材料重实绩”“不重数量重贡献”等导向。二是在专家评审阶段。落实分类评价标准,对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突出经济效益和推广应用,并设置10%以上企业专家参加评审。三是在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方面。近些年来,我省持续推进人才互聘、成果互认,教科人一体贯通取得实效,涌现出一批“编制在高校、科研在平台、转化在企业(临床)”的重大成果。如浙江理工大学吴金丹教授,依托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与浙江千禧龙纤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其科技成果打破国际垄断、实现进口替代,成功运用于航空航天、国防军工和水利工程等战略领域。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合作,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等的引领作用。一是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实施构建“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科技创新模式,全面提高企业参与科技活动全链条的主导度,提高企业牵头重大攻关任务、科创平台建设比例。二是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深入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完善“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平台合作共建创新联合体,围绕企业、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并联合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
2 | 聚焦核心成果,精简科技进步奖励的申报内容。在实际申报过程中,部分民营企业反映申报材料较多、申报流程较长,给企业研发人员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影响了其申报效率。建议在不影响申报材料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减少材料数量。申报材料应集中展示候选项目的核心创新点及其实际应用效果,使评委能够快速抓住项目的精华所在。 | 我省高度重视科技奖励申报工作的优化,在新一轮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中,将“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突出核心”作为核心原则之一,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一是精简申报材料。系统梳理原有申报要求,减少非核心、辅助性材料的提交,如明确不再要求提交财务审计报告、鉴定报告、查新报告、技术检测报告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材料,尽可能减轻申报单位负担。二是优化奖励提名系统。全面实行在线申报,实现无纸化“一网通办”,并结合报奖实际不断精简奖励系统里的填写字段,优化填报流程,简化填报过程,提高报奖体验感。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优化奖励提名系统,精简填报字段,同时加强对企业报奖的培训和服务工作,组织专家针对提名书撰写、技术亮点提炼、证明材料组织能开展专题培训。并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对提名书、申报材料数量进行明确,要求提名书简洁凝练,聚焦成果的核心创新点、关键技术突破及其产生的实际应用效果等内容。 |
感谢您对浙江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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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7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科技厅成果处 陈新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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