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5-00099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78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5〕281号
冯雅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78号提案《推广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倡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科技助力共同富裕的一项创举。自2003年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起,浙江聚焦“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这一递进式战略使命,不断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迭代精准选派、精准服务、精准保障机制,实现服务方式从线下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变,服务区域从山区海岛县向全省域转变、服务领域从农业向全产业转变,为我省推进共同富裕、缩小“三大差距”发挥了独特作用。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主要有:
一、关于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
(一)完善科技特派员精准选派机制。一是省市县三级联动选派科技特派员。根据地方科技服务需求,面向欠发达乡镇、特色产业和县域发展,分类选派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和法人科技特派员,2025年选派第十六批省派个人科技特派员523人,其中非农领域占比16.06%;组建第四轮省派团队科技特派员138个,支撑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支持40家高校院所事业法人与县域结对共建、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二是选派科技特派团。向缙云等23个山区海岛县派驻科技特派团,509名专家组成59个帮扶组围绕地方主导产业精准开展科研攻关、企业培育、平台提升、人才培养等任务,帮助山区县引入高端创新资源、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累计投入省财政经费超1亿元,支持派驻县实施“尖兵”“领雁”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42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探索打造科技人才助企新模式。一是开展“科技副总”选聘。2025年省级层面首次启动“科技副总”选聘工作,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研人员赴企业兼任“科技副总”,帮助企业针对关键技术问题开展项目凝练、研发攻关驻企服务,依托“浙江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数字服务平台”“科技副总”管理工具,统筹发布需求、对接匹配,已有1787家省内企业参与选聘并与科研人员达成合作意向。二是探索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如杭州开展“校企互聘”探索,选派科研人员赴企业专项开展数字化改造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产业链协同等环节科技咨询服务,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已选派首批50名企业科技特派员驻企服务。
二、关于健全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
(一)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三方说了算”的选派机制。常态化征集地方和科技人员需求,通过“政府搭台、科技特派员主体唱戏、派出和派驻单位双向选择”,完成精准选派任务。科技人员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志愿成为科技特派员的人数超过需求1.5倍以上。二是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发布《科技特派员服务和管理规范》《浙江省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标准文件,提炼实践成熟的“1人+1乡”“1团+1业”“1家+1县”等特色服务模式,规范科技特派员服务流程,优化了科技特派员管理和考核评价要求,激发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活力。
(二)完善科技特派员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每年落实专项资金6400万元,省派个人科技特派员连续两年每年10万元,省派团队科技特派员连续五年每年10万元,省派个人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以及下乡补贴实行年度包干制,自2025年起省派个人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按照以往标准提高一倍发放。二是完善科技特派团保障。科技特派团派驻期间,原则上每年给予特派团不少于1个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支持派驻地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各派驻地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上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基础上,每年新增500万元以上支持主导产业科技创新,派驻地财政建立科技特派团专项工作资金,对特派团成员提供交通和住宿补贴。
三、关于完善企业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
(一)强化统筹协调深层次激发干事活力。强化省委科技委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科技部门牵头抓总、涉农部门协同配合、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系统谋划制定《关于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五年发展规划》,总结经验基础、标注坐标方位,明确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落实任务举措。在福利待遇、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向科技特派员倾斜,省委省政府每五年总结表彰特派员先进个人和集体。
(二)鼓励地方制定“科技副总”针对性支持政策。如金华结合新一轮“博士入企计划”推进选聘工作,谋划起草新一轮“博士入企计划”实施方案,推广人才“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机制,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科技副总”金额的50%奖补给企业,最高奖补企业8万元;温州起草深化“科技副总”派驻工作实施方案,在市级重大科技项目中设置“科技副总专项”,专题支持科技副总参与的项目,鼓励各县(市、区)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如目前乐清可为每位“科技副总”提供最高5万元/年经费补贴;宁波印发深化“科技副总”工作实施方案,支持推动“优秀科技副总”纳入宁波市“拔尖人才”,并于近日发文公布144名市派“科技副总”名单。
下一步,省科技厅等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持续精准选派,聚焦不同主体科技需求,省市县三级联动派遣个人、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10000人次以上;鼓励科技特派员担任企业“科技副总”,促进科技人才服务企业发展和企业寻求科技人才“双向奔赴”;发挥科技特派员桥梁纽带作用,围绕产业需求导入技术、人才、成果等创新资源,迭代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能级提升平台清单、人才引进清单。
二是持续推动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进一步开展科技特派团工作。支持科技特派团聚焦“一县一业”,形成跨学科、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团队,组团式下沉、集智化攻关。向洞头等5个山区海岛县新选派科技特派团,实现科技特派团山区海岛县全覆盖,省级组织实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超20项,支持科技特派团帮助企业解决一批技术难题。
三是深入开展“科技副总”选聘工作。2025年省本级选聘“科技副总”200名以上,推动各市、县(市、区)选聘“科技副总”500名以上,指导并帮助企业针对关键技术问题开展问题凝练、联合研究和科研攻关。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人才处 李征涛
联系电话:0571-87051080 传 真:0571-8705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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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