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5-00069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台78号建议的答复
浙科提〔2025〕262号
谢晓强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山区海岛县科技力量支持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激发山区海岛县发展动力、推动山区海岛县科技进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团省委,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对山区26县的企业申报浙江省重点研发项目“尖兵”“领雁”项目等,申报省级创新联合体、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平台给予支持,在各类人才项目申报评审中给予专项倾斜、指导帮助,每年单列1-2个申报限额数,鼓励26县通过科技赋能实现共同富裕。 | 我厅高度重视山区26县科技创新工作,近年来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出台政策精准帮扶。2022年以来,向23个山区海岛县派驻科技特派团,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精准开展科研攻关、企业培育、平台提升、人才培养等任务,帮助山区海岛县引入高端创新资源、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累计投入省财政经费超1亿元,支持科技特派团派驻县实施“尖兵”“领雁”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42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建立“高校包干联系山区县”制度,支持高校与山区26县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整合社会优质资源,积极探索人才培养供需互动新机制。2022 年以来,已有17个山区县和高校建立联合培养基地,批准立项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36个。截至目前,已立项建设三批61 家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其中28 所本科高校与26县联合共建现代产业学院39个,有力推动山区26县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 二是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化县、龙泉市、天台县等17个县(市、区)37家企业建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024年,2家来自山区海岛县的中试平台入选首批工信部重点中试平台培育库,有效支撑了当地产业发展和后续发展动力。在丽水市莲都区打造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吸引了众多科技企业入驻,形成了产业集聚效应。鼓励山区海岛县与发达地区共建“科创飞地”,充分利用发达地区的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如淳安县在杭州未来科技城建设“科创飞地”,将研发、孵化等前端环节放在飞地,充分利用好杭州的人才与技术优势,而将产业化环节放在本地,实现优势互补,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落地。 三是助推高端人才引育。2025年省级人才计划中设立山区海岛县专项,单列名额支持山区海岛县人才引育,进一步放宽破格条件,适当增加申报名额。成立山区海岛县引才联盟,围绕重点产业和重大平台,联动山区海岛县赴香港、上海、南京、哈尔滨等人才密集地举办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024年帮助山区海岛县引进 35 岁以下大学生11.7万人。 下一步将会同相关厅局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科技特派团工作。支持科技特派团聚焦“一县一业”,形成跨学科、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团队,组团式下沉、集智化攻关。向洞头等5个山区海岛县新选派科技特派团,实现科技特派团山区海岛县全覆盖,省级组织实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超20项,支持科技特派团帮助企业解决一批技术难题。二是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在人才政策上继续给予倾斜支持,指导帮助山区海岛县引育更多优秀人才。指导山区海岛县建设“一站式”线下人才服务专区和线上人才服务平台,深化人才发展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体系。创建“一县一业”专家服务示范团,创新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精准助力共同富裕。三是发挥高校科研优势,优先支持高校与山区海岛县共建产业学院,支持符合条件的山区海岛县建设县域产业学院10家以上,更好促进当地优势产业发展。 |
2 | 加大对山区26县所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租房补助和生活补助。 | 我厅将协同省建设厅等部门指导山区26县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因地制宜优化住房和房地产政策,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根据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推进租购并举,更好支持和满足山区 26 县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合理住房需求。 |
3 | 建议加大对企业一线技术人员的支持,给予相应的政策培养。 | 今年以来,我厅牢牢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和“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大力推进对企业人才引育方面的支持力度。 一是倾斜支持企业科技人才。在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推荐中向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对来自企业的人才适当放宽申报年龄等申报条件,企业人才评审单列,推荐比例不低于1/3。2025年省级人才计划中协同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凝练形成本年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人才引育目录,作为今年全省人才引育指引。大力推进“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工作,进一步发挥企业在人才评价中的主体地位,授权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评审、自主认定工作。促进人才流动共享,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在科研立项、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组合式”支持。 二是开展校(院)企双聘流动共享试点。着眼中小企业引才留才难、企业与高校科研契合难等问题,以高层次人才校(院)企双聘流动共享为切口,通过调研座谈凝练“校(院)企双聘”流动共享具体模式,摸排梳理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打通人才有序流动路径,搭建企业与高校结对合作桥梁,实现人才无论落在哪里,高校、企业都能使用,成果都能在企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持经省级备案的“校(院)企双聘人才”或省本级选聘的“科技副总”依托企业申报2025年度省级人才计划。 下一步将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迭代实施省级科技人才计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平台,支持名额进一步向企业人才倾斜,更大力度推进“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工作。今年我厅自主评审名额拟重点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等用人主体。二是持续推进“校(院)企双聘”试点工作,常态化开展需求摸排,协助做好供需对接,动员指导符合条件的双聘人才积极通过企业申报。 |
4 |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购买政府空余的土地建设人才房,或直接购买已建好的房子,分给或低价卖给企业内部的技术人员。政府应当考虑在价格上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并做好监督工作,确保人才房确实用于企业人才购买居住,并规定待工作一定年限后方可销售转让。 | 省建设厅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指导山区26县持续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制定出台人才房相关政策,更好助力山区26县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指导山区26县加快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着力解决包括企业人才在内的工薪群体刚性购房需求。同时,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
5 | 加快产学研落地工作,加强高校与企业的联系,建议在不泄露技术秘密的前提下,收集学校有意向进行产学研落地的信息,分类下发,供企业联系合作。 | 我厅高度重视产学研落地工作,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一是推动构建成果转化激励政策体系。协同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关于加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以“先确权后转让”“先评估后买断”“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等模式,强化高校成果自主转化、收益自主分配。支持高校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允许将本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与单位作为共同所有权人,或赋予成果完成人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二是积极搭建产业学供需对接平台。通过组织举办“高校-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供需对接活动、高校科技创新成果推介会、高校师生科技创新成果展,编印《浙江高校科技创新攻关典型成果汇编》《浙江“高校-高新区”产学研合作通讯录》,发布浙江高校科技攻关标志性成果等,充分畅通高校与行业企业产学研供需对接渠道。 三是“校(院)企双聘”模式加快产学研落地。以“编制在高校,工作在企业”的形式,探索形成“企业主导、高校搭台、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协同育人”的高层次人才“校企双聘”共享模式,破解“产学研”脱节、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科研产业“契合难”等问题,有效推动科研攻关与产业化落地。 下一步将会同相关厅局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1+1”结对合作机制。建立1家高校和1个学科专业群牵头至少合作1家龙头企业、服务1个产业链的“高校+学科+企业+产业链”合作机制。二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高校-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省、市、校协同每年举办 1—2 场高校科技创新成果校企对接活动;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支持将职务成果以“先用后转”方式转化,优先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山区海岛企业。三是深化合作平台建设。推动高校与科创平台共建5家以上科教融合学院;推动校企地共建100个左右协同创新中心、100家以上联合研究机构、若干个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
6 | 建议是加强高校与企业的联系,尤其是愿意做产业化转化的教授,可以以科技特派员的形式常驻企业,对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的同时也真正了解企业的需求。鼓励高校与山区26县地方政府联合举办技术工人学校,搭配中试设备平台,为各企业定向培养一线技术工人。 | 一是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完善选派体系,2024年向山区海岛县选派第十六批省派个人科技特派员431人、第三轮团队科技特派员60个、科技特派团8个(累计23个),实现“服务领域由农业向工业转变、服务方式由个人向组团式转变、服务内容由技术攻关向创新链转变”3个转变。 二是提升校企人才协同攻关能力。搭建供需平台,根据企业需求寻找优势科技资源和产业链集群,促成企业与高校、区域产业链集群有效对接,组织高校教师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或科技联络员,支持高校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产业教授”“实践导师”;推动企业与派出单位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创新能力培训,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等,山区海岛县已有323家企业参与“科技副总”选聘,与科研人员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三方协议。 三是持续优化技工教育发展布局。积极推动省内资源共享,鼓励优质技师学院主动在山区海岛县及技工教育欠发达地区设立分院,已有多所技师学院在平阳、龙游、景宁等山区县设立分院,为当地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同时,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在松阳、武义、磐安等培训能力不足的县(市、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技能帮扶,助力当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持续精准选派,聚焦不同主体科技需求,省市县三级联动派遣个人、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10000人次以上;鼓励科技特派员担任企业科技副总,促进科技人才服务企业发展和企业寻求科技人才“双向奔赴”;发挥科技特派员桥梁纽带作用,围绕产业需求导入技术、人才、成果等创新资源,迭代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能级提升平台清单、人才引进清单。二是深入开展“科技副总”选派工作。2025年省本级选聘“科技副总”200名以上,推动各市、县(市、区)选聘“科技副总”500 名以上,指导并帮助企业针对关键技术问题开展问题凝练、联合攻关。 |
感谢您对浙江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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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浙江省科技厅人才处 任璐
联系电话:0571-87054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