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5-00068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5〕260号
黄飞鹤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9号提案《加大我省基础研究投入,加速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基础研究行动方案》等政策,聚焦聚力三大科创高地,不断加强基础研究工作力度,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以多元化方式增加基础研究经费投入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近年来,省财政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强省首位战略首位保障。省基础公益专项从2022年的4.66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13.5亿元,年均增幅超17%。2020-2023年,我省基础研究经费年均增速26.7%,高于R&D经费年均增速(12.4%)14.3个百分点。我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署协议,联合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5-2029年双方共出资25亿元,规模居全国首位。
(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持续构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提升企业对基础研究活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积极引导综合实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增加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华东医药等10家企业、地方政府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联合基金,2025年计划立项联合基金项目525项,总资助金额超1亿元,引导联合方投入8600万元。
二、营造有利基础研究创新生态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为科研人员松绑赋能,累计试点单位52家、项目经费近6.2亿元。对西湖大学、中科院杭州医学所等高水平科研机构试行科研经费稳定支持机制,分别给予每年1000万元、500万元的基础研究项目稳定支持,由试点单位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管理,鼓励敢于挑战最前沿科学问题,省科技厅加强监督和闭环管理,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二)构建稳定支持机制。探索长周期滚动支持,对取得重大成果的给予延续项目滚动支持。对资助期满的杰青项目,择优遴选30%左右的延续项目给予第二个3年滚动支持,资助期满后,再择优遴选50%左右的延续项目给予第三个3年滚动支持,集中优势资源培养造就高水平青年领军人才,吸引和留住高水平科研人才,推动科研人员持续开展高质量基础研究。
我省基础研究工作虽然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仍然还存在基础研究底子薄、企业参与度不够等短板。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
(一)加大自然科学基金资金投入。落实新一轮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逐步提升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探索实施国家、省和市、县共同出资、共同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研究任务的新机制。鼓励基础研究经费投入的多元化发展,特别是重视引导企业增加基础研究投入。
(二)实施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背后重大科学问题的基础研究瓶颈,提出原创基础理论、掌握底层技术原理,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
(三)吸引企业加大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及社会各界以捐赠或设立科学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支持有条件的联合资助方出资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基金。加大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力度,指导支持企业用好用足科技惠企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二、持续推进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
(一)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化高水平大学建设综合改革,推动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等改革,高起点布局基础与前沿交叉学科专业,提高与产业集群相适应的紧缺急用学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加大新增本科专业用于理工农医类专业的比例,推动产业导师担任“第一导师”,努力推动“会读书的人”成为“会创造的人”。
(二)推动科技创新强基工程。高水平建设省实验室,支持白马湖实验室、西湖实验室等创建国家实验室基地。推动新型实验室体系等重大科创平台早出多出重大标志性成果。支持校院企共建互建科创平台,积极推动科创平台、高校在企业设立科研和成果转化中心,大力支持企业把研发机构建在一流学科和科创平台上,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与省实验室、高校联合共建全国和全省重点实验室。
(三)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国家重点任务,集中力量做好前瞻预研、启动新建、提升效益,大力推进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争取自主建设的大科学装置纳规,瞄准“十五五”,精准预研培育新项目,积极打造大科学装置集群。
三、持续优化基础研究政策环境
(一)健全竞争择优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立项机制。健全完善科研经费稳定支持机制,持续支持试点单位对标国家战略,聚焦主攻方向和优势领域,自主选题、立项和管理,支持科研人员开展长期潜心研究。
(二)完善基础研究考核评价。构建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探索长周期评价,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评价考核周期,建立破“四唯”长效评价机制。择优遴选、滚动支持省杰青优秀项目,集中优势资源培养造就青年领军人才。
省科技厅将把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补齐基础性、前瞻性、引领性短板,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大力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27日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基础处 戴银燕
联系电话:0571-87054009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