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已归档)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73份)进行了全面清理(详见附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对前期因科技部门机构改革已划转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汇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省科技厅法规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法规处 张俊;联系电话:0571-87055404。
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厅法规处
邮箱:zhjtemp@163.com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0月29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在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