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18-14293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18-05-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SP05-2018-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浙科发高〔2018〕98号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财政部等5部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为支持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规范认定工作程序和要求,我省制定了《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