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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3部门
关于举办2022年浙江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11:44 浏览次数:

浙科发外专〔2022〕15号

各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各有关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省贯彻实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一年。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2〕69号)精神,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将共同举办2022年浙江省科技(科普)活动周,各市同步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与内容

(一)时间

2022年5月21—28日

(二)主题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普法》),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首年,也是《科普法》颁布实施20周年,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普法》,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开展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科技规划的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政策顺利实施,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规划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

2.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点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围绕三大科创高地、“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等重点领域,积极利用科普方式,广泛宣传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科普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支撑作用。

3.聚焦“科技亚运”,重点宣传科技赋能亚运的成功案例。围绕高科技在亚运会“办赛精彩,参赛出彩”起到的支撑作用,突出科技创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向公众展示科技在场馆建设、器材设备、观众体验等方面的优异表现,普及最前沿的运动科技知识,进一步激发群众科学兴趣,培养全民创新精神,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系列活动。通过开展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助力“双减”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

二、组织活动形式

(一)主场启动式

浙江省科技活动周启动式将安排在杭州市钱江新城。届时将邀请省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参观科技创新和科普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

(二)各市地方重点活动

各市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围绕创新策源地建设、科技赋能山区26县发展等主题,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节”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科技、科协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市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办好2022年科技活动周,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制定活动方案

各市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以及各高校、科研机构、科普基地等要积极参与,尽力为主场启动式等重点活动提供体现标志性科技成果的展品和展板。

(三)确保活动安全

1.线下活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周密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合理控制各类活动规模,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届时疫情形势严峻,不适宜组织实体展览、线下活动,将推迟科技活动周举办时间,待疫情形势好转后再行组织。

2.线上活动要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对网络信息安全的预防措施、处置方式做出明确部署,加强软硬件网络安全技术支撑,防止危害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3.各主办、承办单位要充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认真制定活动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加强宣传报道

各地各部门要重视2022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要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采取直播、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开展线上活动,积极打造“永不落幕”的科技活动周。  

(五)认真总结反馈

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月20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和2022年浙江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省科技厅。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外专局 任 璐 电话:0571-87054069

宣教中心 王明月 电话:0571-87671280

邮  箱:761635166@qq.com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邮  编:310006

省委宣传部联系人:王兆峰

电  话:0571-87052377

省科协联系人:陈 婕

电  话:0571-85106936

附件:2022年浙江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4月29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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