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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下达“十四五”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5 16:16 浏览次数:

浙科发农〔2021〕57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浙科发规〔2019〕110号)规定的立项程序,经研究,决定将“水稻新品种选育”等12项项目(附件1)和“三系法杂交水稻新组合选育”等94项课题(附件2)列入“十四五”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7号)有关规定,履行好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主体职责,做好专账核算。

附件:1.“十四五”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清单.docx

附件:2.“十四五”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课题清单.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3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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