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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已经组织验收的省级科技项目的验收情况及结果(见下表),向社会公示。对公示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厅提出,我厅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科技厅规划处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人:省科技厅规划处,87054693;省科技厅机关纪委,87054143

        电子邮箱:grm@zjinfo.gov.cn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情况及结果的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