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1-14779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1-1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SP05-2021-000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浙科发政〔2021〕56号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厅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3件(见附件1),集中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见附件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见附件3),现予以公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2.集中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docx
附件:3.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9日